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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深圳一个贼 大结局

    大结局

    就是这么蹊跷,蓝老三遭遇追杀,一路狂奔,来到嘉峪关,继而被击落城下,落到我脚边。就好像我折腾半天,眼巴巴跑来,就是专门看

    他被追杀。

    嘉峪关的城墙大约十七米高,相当于一座吊塔;蓝老三差点摔成肉饼,骨断筋折,缠在绷带里像个木乃伊。

    他躺在病床上,认真地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对!是故事,我表达得很准确。因为他所说的一切太离奇了,只有精彩故事中才有类似的情节。

    他在故事中所描述的乔大羽,与我的印象完全相反。

    他长着牟其中似的大脑门,聪明绝顶,笑起来慈眉善目,眼睛眯成一道缝,宛若冰糖一样透明。

    难道这样一个人,竟然是盗窃国库的通天大盗?!

    一百个亿!这是我的想像力无法到达的地方。

    不过,我很难不相信蓝老三的故事。他都弄成这样了,连说话都困难,没理由再骗人。

    讲完这个故事不久,蓝老三陷入持续昏迷状态,逐渐停止呼吸。好像阎王爷留他一口气,就是为了给我讲故事。

    命运呵,你真会作弄人。世界上还有多少秘密,请你敞开怀,都让我一览无余吧。

    听完蓝老三的故事,我的第一个反应是给七爷打电话,一刻不能耽误。妈的,全深圳的小偷都给乔大羽涮了,就连阿飘的命都给骗去,以后还怎么混。

    打给七爷,七爷家里的电话只响铃,没人接。

    打给豆子,豆子的手机是空号。话务员甜甜地说:“对不起,没有这个电话号码。”

    就连小赖也关机。

    这世界到底怎么啦?天翻地覆啦?

    我后悔得要命。离开深圳的那天晚上,我像举行仪式那样,将手机丢进深圳湾,以示永远告别过去。整整漂泊了一年的心,惟一铭记的就是“遗忘”。想不到,当自己的模样都模糊的时候,“过去”突然从天而降。

    最可怕的是,当“过去”重回身边,却隔了一道墙,厚厚的墙,根本无法逾越的墙。

    这种结果使我的思绪紊乱,心跳骤然加快。七爷他们不会出什么事吧?眼前立刻出现一个血淋淋的场面:十几个杀手像追杀蓝老三那样,追杀七爷,将他打得血肉横飞。

    想到这里,我不敢再想下去,恨不得立刻变成孙猴子,把脚一跺,嗖地一个筋斗翻回深圳。

    从兰州到深圳,大约六小时,当我从宝安机场降落,打的赶回蛇口别墅,太阳还未落山。

    偌大的别墅静悄悄的,显得有点凄凉。看门的老刘佝偻着身子,正在打扫院中的落叶。唰,唰,一下一下,动作比以前迟缓很多。只有一年时间啊!

    放下行李,我一步步走向老刘;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是我,愣了半晌,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巫马,是巫马少爷吗?”他道。口气迟疑。

    “是的,刘叔。”我轻声说。

    老刘啪地丢下扫帚,紧跑几步,抓住我的双手,眼泪夺眶而出。“我盼得眼睛都快瞎了!”他说。“师父呢?”我焦急地问。

    他摇摇头。

    “豆子呢?”

    他摇摇头。

    “何姐……”

    老刘叹了口气,说:“都走了。”

    就在我离开深圳半个月后,一个无月的晚上,全副武装的公安和武警包围了别墅,荷枪实弹,如临大敌,把所有的人都抓了起来。

    十几支枪指着七爷,市公安局刘局长亲自带队,当场砸上手铐脚镣。当时的情形,老刘想起来都发抖。

    据说抓七爷的时候,事先没有半点征兆,所有参案人员都经过严格挑选,通讯工具全部没收。大家知道有特殊任务,时间、地点、目标却不明确,直到抓捕那一刻才公布。

    七爷享受的是“国宾”待遇,只有国家级重大案件才使用这种方式。

    大约一周之后,七爷获释,接着就带豆子、何姐离开深圳,据说去了国外。

    与此同时,公安、武警也包围了乔大羽的办公楼,他们内部次序井然,还在正常上班,只是不知道老板的去向。

    不久,乔大羽在某个国家露面。

    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出境的,海关档案里没有他的任何记录,所盗窃的百亿黄金票券也不知去向。仿佛那只是一个大大的肥皂泡,在空中飘啊飘,啪地消失在暮色中。

    七爷前往那个国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与政府达成某种默契,要不然根本没有释放的可能,更不会允许他出国——不管抓没抓到把柄,七爷都是深圳如假包换的“小偷之王”,最少也要判他个十年二十年。

    在我的想像世界里,他出国还有另一种版本:七爷通过内线,早已知道国库被盗之事,也知道这件事的全部真相。当时,他和我的心情一样,感到无比震惊。

    一种上当受骗的屈辱,以及莫名的愤怒充溢他的内心,他默默将苦果吞在肚里,决心亲手捉住这个混蛋,给深圳的偷儿们雪耻,给阿飘报仇。

    他事先没有给我透漏半点口风,因为他知道此去的危险性。一个能把这么多人玩弄于掌股之间,然后从容而退的家伙,其危险性不亚于非洲森林里的“巨蟒怪”。

    他要留下衣钵传人守护家园,帮“义盗门”传宗接代。

    我突然想起豆子留给我的字条。“不管我走到哪里,心里都会想你。”这说明她早已知晓某件事。

    那天晚上,她明知我第二天离开深圳,却没有丝毫留恋,却原来她早已知道此事!

    老刘说:“七爷走的时候吩咐,说您早晚会回来,一定要看好这个家;如果一年之内他们没有音信,由您做主处理所有家产。”

    七爷怎么知道我会重回深圳?

    过了几天,我特意到岗厦走了一遭,去拜访一个人。蓝老三在他的故事里提到过这个人。这个人是他父亲的老友。多年前,他身负重伤,被蓝父背回家中,在川西住过很久。后来,不知所终。

    后来,他们在深圳偶遇,经多方打探,才在岗厦寻到他的住所。想不到老头的脾气出奇的暴躁,听说他们干“黑吃黑”的勾当,撅着胡子,挥着拐杖,将他们赶出家门。

    他们被赶的那一幕,我是目睹过的。当时,本人奉命跟踪蓝氏兄弟,在细雨朦胧的一条小巷里,老人挥舞手杖,好像叱咤疆场的老将军,凛然不可侵犯。

    这个人就是杜教授。

    那是一个雨天,针脚般的雨线像无尽的帘笼,扯天扯地,扯得人心碎。

    就是在这样的雨季,在这条小巷里,阿飘曾打着一枝小花伞,款款从朦胧中走过,从我内心深处走过。

    一直到现在,我还能听到鞋跟敲打青石的咔咔声。

    嗅到她的体香,梦到她的微笑。

    但是,如今一切都成薄暮轻烟,缓缓消散到空朦中。阿飘啊,假如你能重活一次,我愿做你一世的随从。

    杜教授家里很静,敲了半天门,都没有人答应。瞅瞅四下无人,我一按墙头,纵身而过。

    不能动他的锁,干这个勾当,亲爱的教授比我更内行。

    他住的是三间套房,屋里摆设很简单,都是日常用的器物,惟一的奢华品,就是卧室里摆放的一台电脑。

    他的卧室有女人的痕迹,床前是一张梳妆台,衣帽钩挂着件紫色花衫。

    在他的电脑桌旁,一幅照片引起我的注意;四寸老照片,有些发黄,镶在精致的镜框里。

    照片中一男一女,相偎相依,幸福得像抹了蜜;女孩漂亮、泼辣,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

    远处的背景挺奇特,是一座欧式风格的小洋楼,顶层却竖着中式塔亭,仿佛穿西装的人戴顶瓜皮帽。

    那个女孩的眉眼和一个人很相似,似乎是……我的心一阵狂跳,猛地把照片抓到手里,心中连叫几声,不可能不可能。太不可思议!

    在那一瞬间,我的身心陷入癫狂当中,根本没有留意周围的动静,更别说留意到其他人。直到听到他说话。

    那个苍老的声音:“你来啦。”语气淡淡的,像个老友,带着述说不尽的沧桑,以及大彻大悟后的平静。

    那人是谁?我知道。但是,在我心中没有丝毫好奇,也没有惧怕,反倒有不能自抑的激动。我缓缓转过身,压住满腔怒火对他说:“你是杜教授,她是苏小红。”

    他默然对视,眼中依然带着旧日的傲慢和倔强。

    我的声音如雷,几乎在咆哮:“你是阿飘的父亲,一个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浑蛋!”

    他的眼中现出惊愕的表情,镶金手杖得得作响,口中嗫嚅:“阿飘?父亲?浑蛋?”

    在那一刻,我几乎忘记了一切,久积的怨恨像榴弹般倾泄而出。用手指着他的鼻子,泪流如雨。“对!是阿飘,你的女儿。你这个混蛋。她是那么可爱乖巧,每天从你门前走过,你们甚至点头说过话,可是她至死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就在身边!”

    杜教授彻底被我的愤怒击垮。手杖当啷落地,一步步后退,口中自言自语:“阿飘?女儿!”

    他突然掩面跪倒在地上,大叫:“阿红啊,你不要这样惩罚我!”他摇晃着身子,声音凄切,犹如绝望的孤狼。

    接着,他像狂魔似的陡然起身,硕大的手掌擒住我的肩膀,眼神凌乱,厉声道:“我有女儿?女儿呢?你把我的女儿藏在哪里!”

    他几乎是在拷问我,手指的力量惊人,捏得我的骨头咯咯作响。

    这是一种失控状态,假如继续刺激他,就会使他彻底发疯。得到这个结果,我感到很满意,心中充满报复的快感。

    当然,我不会再刺激他,现在整条人命都捏在他手里,稍不留神,就可能灰飞烟灭。

    他见我不回答,语气缓和许多,凌乱的眼神逐渐复原,呈现出哀求之色,指头一点点脱离我的肩膀。

    “告诉我,我女儿阿飘在哪里。”他说。声音疲惫嘶哑。

    阿飘在哪里,在天堂;这是上帝说的,好人死后都要上天堂;上帝不会食言,不然他将失去全世界的信徒。

    但是,我能这样告诉他吗?我默默望着眼前这个老人,怜悯之心顿起,无论他做过什么,他都是阿飘的父亲。

    但是,我能这样告诉他吗?刚在他胸口捅了一刀,然后再撒把咸盐?那就太不人道了。

    于是,我避重就虚,道:“阿飘是个护士。”

    他并不为我的花招所困扰,继续追问:“你刚才说,阿飘怎么啦?”

    我默默望着眼前这个老人,怜悯之心顿起,无论他作过什么,都是阿飘的父亲。

    “阿飘……”我继续犹豫。

    “阿飘已经死啦!”恰在这时,一个声音接过我的话。那是一个清朗的声音,熟悉又陌生,如雨后拂过一阵暖风。

    杜教授闻听,脸色骤然变得铁青,阴森森地说:“姓何的,你再胡说八道,我掐死你的徒孙!”

    那个声音哈哈大笑,说:“好啊,他巴不得下去陪阿飘。”

    随着笑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出现在面前,身穿千缕百结的破衣烂衫,拄着六尺藤木拐,正是兰州城里的老乞丐。

    那老丐姓何,是我的师爷,当然就是何姐失踪多年的父亲何守义;杜教授呢,一定是“妙手空空”杜飞飞。

    当年何杜“鹰嘴山”一战,二人旗鼓相当;何守义虽说在盗术上输他一招半式,毕竟是上过战场的老战士,搏斗经验丰富,关键时刻使出“同归于尽”的绝招,抱紧杜飞飞滚落悬崖。

    他们之所以大难不死,要感谢“鹰嘴山”的偷渡客。那个时代,大陆居民生活困难,便想尽办法逃到境外。有的藏在渔民的船舱里,有的

    从东湖水库泅渡;实在没有办法的,便在“鹰嘴山”下漂到香港。

    他们藏了数十条卡车轮胎,叠堆在一起,以待风平浪静、暗流转向的日子,集体出逃。

    何杜二人从崖上跌落,刚好命中那堆轮胎,被弹起抛落到沙滩上,昏迷过去。

    嗣后,杜飞飞先从昏迷中苏醒,他挣扎着爬到何守义身边,搜出“天湖之眼”,沿沙滩摇摇晃晃而去。

    何守义醒来,见仇人和钻石均失去踪影,懊悔不迭,沿着沙滩残存的足迹一路追踪。

    从此以后,何杜二人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玩了二十多年。

    在这期间,杜飞飞偶遇蓝氏兄弟的父亲,一个在大陆认识的盗友,跟他回川西老家躲了一段时间。之后,静极思动,返回广州,巧遇苏小红,与她发生了一段恋情。

    苏小红返回深圳,他尾随而至。买了个宅院,过起了甜蜜的小日子。

    一天早晨,苏小红买早点回来,笑着说:“今天碰到个奇怪的乞丐,给他钱不要,还疯疯癫癫地唠叨,我很像乞丐吗?我很老吗?真是有趣。”

    苏小红学那老乞丐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飞飞一听,脸色顿时铁青,知道是仇家追踪而来,马上就要逃走。

    苏小红不知就里,再三追问详情;一开始杜飞飞不告诉她,被她逼得急了,便把事情前后经过,一一说给她听。

    苏小红闻听此事,戚然落泪,幽幽地说:“不是怨家不聚头,你知道我大姐是谁吗?”便把她与何姐的关系叙述一遍。

    杜飞飞听罢,沉默良久,道:“你想我怎么办?”他的意思是任凭苏小红姐妹处置。

    苏小红叹了口气说:“咱们是这种关系,我还能怎么办?”当夜便把他赶了出去。

    再说何守义,他在深圳偶遇苏小红,并非为寻仇而来。自从“鹰嘴山”下追踪杜飞飞,浪迹江湖数载,都没有与家中联系。直到追到广州,重新听到乡音,才心潮澎湃,思念起女儿,于是星夜赶回深圳。

    此时,家中已遇陡变,女儿成为“反革命家属”,沦落为贼,乔小七被关押劳改,显得异常凄凉。

    何守义心想,所有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哪里还有颜面和他们相见,心生退意。

    恰好,这时苏小红又把他误当乞丐,更使他心灰意冷,索性散发褛衣,混入丐群。

    俗话说,万事不由人计较。何守义没想到的是,他回到深圳,惊跑了另一个人,那就是杜飞飞。

    杜飞飞连夜逃到西北,在那里辗转一年有余,心中放不下苏小红,悄悄潜回深圳,却不料才一年时间,家中便起了变化,苏小红已不在。

    杜飞飞不知道她已故去,以为是怪罪自己,搬到姐妹那里住,便想找个人说合。但是,他不敢找大姐燕儿,知道她是何守义的女儿,于是便堵住小幺妹李文革,希望她当说客。

    李文革经常与三姐斗嘴,但二人感情最好,自从苏小红死后,她把牙咬得咯咯响,心想全是那个臭男人害的,始乱终弃,把一切罪过归结到杜飞飞身上。

    此时,一见那个臭男人找上门来,不由分说,一阵老拳伺候,把他打得只有招架之力。

    杜飞飞不和她计较,嬉皮笑脸地说:“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帮我劝劝你三姐吧。”

    李文革把眼一瞪说:“你死了自然见到她!”扭身就走。根本没告诉他,两人留下一个女儿。

    什么?苏小红死了!杜飞飞闻听此讯,犹如五雷轰顶,踉踉跄跄回到家里,一连数日不吃不喝;从此以后,他再也没离开过二人生活的小院,终日对着她的照片忏悔;还不到五十岁,满头黑发就已斑白如雪……

    须发斑白的杜飞飞彻底麻木,以前视若珍宝的“天湖之眼”,成为此生的遗憾和累赘。因为他知道,最珍贵的珠宝都无法补偿失去的爱,失去的幸福和快乐。

    他一直在等待何守义,知道他迟早会发现自己的行踪,此时一见,心中有种说不出的轻松感,似乎即将得到释放和解脱。

    他轻轻拧开手杖,从里面倒出一粒晶光剔透的石子,随手一抛,到了何守义手中,凄笑道:“我研究这么多年,终于破译了它身上的魔力,那就是对人类‘贪婪’的惩罚。”

    何守义把玩着这颗钻石,百感交集,道:“我今生追逐的,又何尝不是一种虚妄呢?”

    他把钻石丢到地上,慢慢往外走,边走边唱——

    世人都说多烦恼,吃喝享乐当成宝,聚财聚到黄河岸,大水一冲不如草,辛苦劳累百病缠,一座小坟早挖好,回头再看云起处,原来什么没捞着。

    唱罢,哈哈大笑,又恢复了乞丐模样,沉声道:“老友,你已得天罚,这次我来寻你,也不再找你晦气,希望你好自为之!”说完,一顿拐杖,消失了踪影。

    杜飞飞闻听,似是断开心中无限枷锁,叫道:“老何,你到哪里去?”

    老丐的声音已在远处,唱道:“一根藤杖走天涯,白云深处是我家!”

    杜飞飞疾呼:“好朋友,等等我!”随即抛开手杖,纵身跳到屋外,脚步声渐渐远去。

    何杜二人来去匆匆,屋中顿时又恢复以前的寂静,只留下我一人站在那里,目瞪口呆,几疑是梦。

    愣了片刻,我弯腰捡起师爷丢在地上的钻石,好奇地打量这颗充满魔力的宝贝:它有蚕豆大小,无数菱形晶体折转千道光芒,眩目耀眼,犹如一个千娇百媚的美女,侧目之间充满无限诱惑和动感。

    现在,它已是无主之物,乘巧地睡在我的指掌之间,只需要拿出去变卖,就能买下半座城池。我拾起杜飞飞的手杖,将它重新封存到杖柄里,抬腿就走。

    一抬头,我看到苏小红的照片,照片里的她满脸哀怨,似充满无尽的担忧?担心我迷失心性,再度卷入魔石设定的游戏里去。

    我停住了脚步,慢慢退回屋中,从手杖里取出钻石,将它丢在地上。后来想想不妥,四处一寻,见墙角有条裂缝,刚好能把钻石塞进去,便把它藏到裂缝中。又从院里找到一些白灰,用水调稀,抹在上面,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这才放心地离去。

    按照七爷的吩咐,我接管了他的全部财产。七爷不仅是个优秀的小偷,而且还善于经营,名下有不少店铺、房产、债券、股票等。

    接手之后,我将他的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仍然没有音讯,我便自作主张,变卖大部分家产,将所有收入捐给某个救助青少年的基金会,以七爷的名义。

    这是一笔巨款。当时我身带现金支票,前去拜访这个组织的领导,一位弥勒佛模样的人物。

    他笑眯眯的,躲在办公桌后面喝茶看报纸。听说我是来捐赠的,态度温和得就像一杯水,一口一个小同志。

    他说,年轻人有这种思想是好的,挣了钱就要回报国家,回报社会;不要整天吃喝玩乐嘛;要想到,全中国还有多少劳苦大众没有吃喝玩乐过!

    他在那儿慷慨激昂,滔滔不绝,根本不问俺姓啥名谁,捐赠多少,为什么捐赠。

    我悄悄将支票放到桌上,转身退了出去。过了大约一分钟,只听啊呀一声,以及稀里哗啦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

    七爷走后,深圳的小偷群龙无首,大都散去。听说很多人去了上海,那儿的钱比深圳多。毕竟人家发展得早,工业底子厚实嘛。

    我所熟悉的几个朋友呢,受七爷连累,被判了几个月劳改,释放以后改邪归正,做起正行生意。

    小赖最早洗手不干,他和父亲握手言和。虽然他妈是“二奶”,但是没受委屈,一直被父亲爱着宠着,当“正宫娘娘”看待。大老婆死后,就顺水推舟,正式将她接到家中“执政”。

    小赖总算挽回点面子,也顺水推舟,承认了这个父亲。再说,他还可以继承一笔遗产,何乐而不为?

    现在,小赖已跨入中产阶级行列,自己办了一家来料加工厂,专门和老外做生意。

    业余时间呢,除了继承父亲的嗜好,包养几个“二奶”之外,还爱好小发明,专门研制防盗产品。

    据说他研制了一种“指纹钱包”,自己碰没事,别人一碰就哇哇叫。由此生发联想,又研制出“指纹裤衩”。

    那是个很偶然的创意。他星期六的“二奶”与人偷情,被他发现后气急败坏,瞪着眼睛大叫:“明天我发明个防盗裤衩,我给你锁上!”

    说干就干,不久就研制成功,每个“二奶”发一条,别的哥们一碰,它就哇哇直叫。

    犊子所干的职业比较神秘,也比较前卫——私人侦探,专门帮人调查老婆是否有外遇,老公有没有包“二奶”。端着微型摄像机,整天窥探人家的隐私,而且还理直气壮。

    这玩意挺时髦,接不完的活儿。据说,离婚的时候,他调查的结果就是铁证,用香港话说是“呈堂证供”,一准能告倒对方,让他或她离婚的时候连一毛钱也拿不到。

    以前小赖老欺负犊子,现在最怕他,惟恐有一天调查到自己头上。以犊子的敬业精神,到时候他肯定六亲不认。

    “瘦猴”在三个人中,混得最有出息,成了货真价实的“大老板”。他干活机灵,最初与人合作“玩车”,一个负责给车买保险,一个负责偷车,搞垮了好几个保险公司。

    后来,他觉得这活儿太辛苦,提心吊胆不说,还东跑西颠,为偷去的车找买主,身子骨受不了。于是,便跑回汕头老家倒腾“增值税发票”,听说赚了几千万。

    前几天电视上说,汕头破获了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事件,不知道他有没有受到牵连。

    七爷的司机兼保镖小吴一直没见着,问老刘他是不是也跟七爷去了国外,老刘摇摇头说不清楚。这个可爱的小胖子好像人间蒸发了。

    不过有一回,我从公安局门口路过,见一个穿公安制服的,屁股一扭一扭,背影很熟悉,特别像他。可是,等我追上前去,他已进了大院。

    听说公安派了个卧底一天到晚盯着七爷,不知道会不会是他。

    再说说我自己。把七爷的家产变卖之后,一直在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我始终记住阿飘的话:“为什么每个人长着同样的手,却干不同的事?为什么非要偷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获得?”我要证明给她看,我这双手除了偷东西之外,还能干点别的。

    那么,干什么好呢?做生意太累,又缺乏自由感;做诗人呢,填不饱肚子。好在我对深圳的地形异常熟悉,又喜欢兜风,干脆加入到“的士佬”的行列。

    这是个光荣的职业,四个轮子两条腿,一转方向盘,全世界都有挥手致意的。

    每天接触的都是新鲜面孔,男女老少,高矮胖瘦,各有各的脾气,各有各的活法。

    如果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碰上偷情的港姐,或者乔装打扮的大腕明星。

    比如说刘德华。有一回,是在半夜两点钟,我从竹园宾馆接了个客人,戴着大口罩,一上车就说:“咦,咱俩长得挺像哎。”我一笑,随口说:“除非你是刘德华。”

    他摘下口罩,果然是“刘偶像”亲切的模样。

    当时,激动得偶的车都在颤抖,赶紧找纸请他签名。那天也巧,连手纸都没有一张,我便从兜里摸出一张百元人民币,说:“偶像,签这里。”

    刘德华接过人民币,亲热得不得了,随手揣进自己口袋,撕开一个烟盒划拉两下递给我,到了地方他还不付车费,说:“支持电影事业!”连车门都没关,撒腿就跑。

    后来,我一打听才知道,哪里是“刘偶像”,人家正在北京拍戏呢,这个哥们是整容整出来的,歌舞厅串场的艺人。

    敢情刘德华不是那么好见的,看来以后得留神点。从那以后,凡是有人上车,我都格外留神,惟恐碰到张德华、马德华。偶尔有几个通缉犯,还免费往局子里送。以本人的手段,对付三五个小蟊贼,那是手到擒来,绰绰有余。

    说实在话,干这个活儿并不轻松,有时候遇到喝醉酒的,弄得你的车又脏又臭;碰到有黑社会背景的,不但不给的士费,还会向你“借钱”。

    最怕的就是“劫车匪”,他们心黑手辣,一条绳子专勒司机的脖子,一把小刀专往要命的地方捅。

    在开“的士”的第三个月,我就遇到过这样一回“惊险”。当时有两个很壮的小伙子,一前一后钻进车里说:“送我们到广州,给你八百块钱。”

    一般来说,“的士”司机最喜欢揽这种活儿,跑长途挣钱多,又不用太辛苦。

    有经验的“的士”司机遇到这种客人,能根据他们的言行举止嗅出有无危险。而我呢,因为在“江湖”上混过,艺高人胆大,根本没往这方面考虑,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等车驶出“广深高速”,我前思后想,渐渐觉出不对劲。反光镜里后车座那个人贼眉鼠眼,总是打量我的后脑勺,随身携带的皮包硬梆梆的,不是板砖,就是其他钝器。在驾驶副座打盹的乘客,一看就是假装的,老是偷偷瞄我三天没洗的脖子。怀里鼓囊囊,揣的绝对不是烧饼。

    一看这情景,当时我心里直打鼓。一路琢磨怎么摆脱他们。灵机一动说:“大哥,你们是搞体育的吧?”

    后车座那个人道:“是,俺俩是国家级赛车冠军。”

    我一笑:“那咱们还有缘哩,我从小喜欢飙车。”

    那人说:“那敢情好。”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情。

    我继续和他聊:“遇到你们不容易,我表演个小节目。”也不等他答应,我脚踩油门,车速骤然加快;三拐两拐,连续超车;不一会儿工夫,车身就飘起来。

    后车座那个人吓得脸色蜡黄,还老夸我,开得好开得好。驾驶副座上的乘客露馅了,趴在那儿狂吐。

    其结果当然是警车追了上来,一路警笛哇哇直叫,将我拦下。我从车里钻出来,还不等他们开腔,就主动交代问题。

    那几个交警同志很重视,和我一起包抄出租车,仔细一打量,正是厦门通缉的劫车杀人犯,当场将他们拿下。

    从那以后,再拉长途生意,我就小心许多,即使往关外的僻静地方,也要多盘问几句。

    干出租车这个行当呢,其实也不是我心中所愿,只是图个自由,同时心底存有一个不为人所知的秘密——我在守候一个机会,等待几个老朋友。

    预感告诉我,这是个即将到来的机会:七爷、何姐、豆子,他们一定会平安归来,活蹦乱跳出现在我面前。

    到那时,我将比毛驴子跑得都快,刷地把车开到他们身边,嘎地停住,然后学着豆子的口气,拍拍车门道:“喂,说你呢?搭车吗?!”

    2004年8月写于深圳

    2004年10月改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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