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大少 飞刀又梦见飞刀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洪炉,熔万物为白银。”
--《风云第一刀》以上这段优美的文字,所表达的不过是,天地纵横,万物均于此中不断地被碎碾,**,煅烧。上至龙神,下至蝼蚁,它们都有七情六欲,有饥寒温饱,有眼睛和脚,有泪水却不见得有微笑,它们的痛苦与挣扎,分差没有一毫厘。但丁在《神曲》中用一半的笔墨来描写三界之一的地狱,其揭示了折磨将是人类的永恒主题,而后悔与无奈是生命的大部分内容。你或许会觉得我的想法太悲观了,讽刺的是,我们最擅长的就是制造自己的悲剧。
从某种意义上讲,李寻欢的痛苦是自找的。然而我们未曾见过“完美”这个词的真实面目,所以就常常把它与“无私”和“善良”等同,把此词勾画成一个充满大智慧的梦。
李寻欢就是这样的梦。
我所知的连咳嗽都散发魅力的人,只有三位:林黛玉,冲田总司,李寻欢。而李寻欢无疑是其中咳得最优雅的一位,他略带冬意的高贵气质和看尽春花秋月的潇洒浪漫,使他在别人的思念海中无可避免地被推向不胜寒的赞美顶端。他的出场,配着安静的白雪,挟着三千多个悄然无声的孤独的日子,以及那被迫熟识的,回荡于幽谷间的轻咳,让一切都空灵得淡尽了颜色;然而这从江南涌入塞外又从塞外溢回中原的寂寞,却是摧天坼地,震耳欲聋的。它使如此不真实的人物真实而炽烈地存在着。
与此同时,我们第一次见到他的飞刀——不是用来伤人——而是在麻木冰冷的木块上刻曾经甜蜜温存的线条。他总是不经意地刻着同一个形象然后又一次次地不成功地将她抹消——于自己的心上。于是那个原本属于他的轮廓——连同李府的光荣岁月和他前半生全部的骄傲——再一次埋进了一如坟墓般凉彻的冰天雪地中。
与此同时,我们第一次见到他的飞刀——不是用来伤别人的,而是用来伤自己。
小李飞刀,兵器榜上排名第三;小李探花,及第三甲。李寻欢也许是完美的,但他却永远成不了第一。他学不会天机老人为名誉而存的销锋折镝畏首畏尾,他学不会上官金虹因欲望而生的急功近利忘恩负义,他更学不会那些所谓才子的见风驶舵曲意逢迎。他有太多太多的慈悲为怀,太多太多的成人之美,然而现实是,你那点修身齐家的微末童心,在这个刀光剑影的江湖,也无限放大成了制国夺权的狼子野心。
欲望这种东西的确会生猛并且凶狠地生长,毫无道理、在所难免。所以“父子三探花”的第一次是惊喜,第二次是平淡,第三次就是失望。李寻欢的父亲竟因为“一门”仅仅“七进士”而郁郁致死——李寻欢不巧就是令他失望的第三次。
李寻欢的悲伤往事是否从此开始,我们不得而知;他的目光在坚定活跃下滚动着对现世的哀悼与祈祷,美丽得让人莫衷一是。却原来头角峥嵘的岁月,都只是幼稚发梦的白日。
林诗音。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它让我联想到了许多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词:绝望,抛弃,貌合神离,心灰意冷。然而我却要在这里大讲世间最动人的童话——它关于爱情。
这个童话里有博爱的王子和贤淑的公主,有白雪和梅花,有诗和茶;不谈刀光,纵然那是王子的荣耀,但他坚信,维护高尚的爱情,应该用更广袤的仁爱来修葺城堡。可惜王子的城堡修得太大了,他迷失在自己的善良森林里,因为外人一次行色匆匆而未见真容的寻芳,就把他自己、公主、甚至那个曾经单纯的外人,都困入时间的谎言之中。
童话被摔碎成悲剧,黑夜颠覆为白天,天地泯灭了边缘,大雪连绵。所有人都隐匿不见,痛苦失去知觉。
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悲剧,在于李寻欢把唯一的水晶鞋送给了别人,然而过了十二点,——爱情并没有消失。
他始终没明白,水晶鞋虽然不似车马、洋装那样稍纵即逝,但依旧不过是女巫的一个无聊把戏罢了。仅存的真实,是彼此早已心知肚明的秋波缠绵。可是李寻欢却让所有的爱意与思念以龙啸天的名义坦白,这种失去忠诚的浪漫,最终换来了三个人十年来的食不知味夜不能眠。
作者:中了第三甲的毒2007-8-2322:30回复此发言——
2飞刀又梦见飞刀
我并不是在责备李寻欢,并非如此啊。纵使我们对这样忧郁的情节感到气愤、懊恼;但当我们看到李寻欢为了隐藏思念而惨烈地呕血,听到他善意地欺骗林诗音“你的丈夫是个很可靠的人”,见到他为了那段亦真亦假的婚姻而帮着龙啸天害自己,我们也愿意奉上我们仅存的敬仰、怜惜、拥戴,甚至爱情。
十年,没有耳语,没有亲吻,没有拥抱。李寻欢像神圣的朝拜者一样,在竭心尽力地维护他爱情的成分,单纯美好,不容玷污;拒绝如胶似漆,放弃长相私守,让它自由地进化成心境的崇高,其间会有地狱,也有天堂,因为爱情本身已成为无坚不摧的信仰,它也许会令李寻欢死亡,然而没有信仰,他又何必活得那么长呢?
友情,写下这两个字的时候,日子都变得晶莹。
李寻欢的友情是为别人出生入死,永远地为他人着想;但朋友的另一个定义是平等,这就意味着无论李寻欢怎样想,他与铁传甲的关系都只是主仆,是忠实与被忠实,而不是友好和友好。从此角度上说,作李寻欢的朋友是很难很累的,因为他对别人的好来得实在太汹涌,常常因应接不暇而变成恩惠甚至施舍,让人措手不及,萌生厌恶。
李寻欢对阿飞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阿飞对李寻欢同样举足轻重。李寻欢十年之后的回乡,本就同自杀无异。他失了快乐与希望的心,正需要一个单纯和炽热的灵魂重新启迪。然后他就见到了阿飞,他绝不停顿的孤独身影,他对梦想的诚实而毫不忌讳,他的认真倔强,激起了李寻欢遗忘许久的激情豪气。这种变化是由内至外的,李寻欢时常有作死的行为,但他渐渐也有了生的愿望,他想帮阿飞逃离林仙儿的温柔乡,他想和阿飞痛饮几杯……像李寻欢这种一辈子为别人而生的人,让他活下去的最好方式岂非是为他找一个可以以命相托的挚友。
阿飞爱的作风同样值得李寻欢学习,阿飞总清楚地了解什么是他最想要的,他为了爱人不怕顶撞自己的朋友,而当爱情失去的时候,也不过是胡闹了几天就又找回了原本的情绪。许多过去的悲伤往事既已不可追,我们就只能怀念——而不是沉湎,李寻欢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懂了?
正当李寻欢被江湖琐事缠身,忙得不可开交时,孙小红适时适地地出现,然后她从帮手变成朋友,从朋友变成恋人。她走进李寻欢心里的轨迹是如此的平和自然,少了天雷地火过后的满地灰烬,有的是细水长流的美好预兆。她的爱情虽不及林诗音的刻骨铭心,但仍然是楚楚动人的,它更配合李寻欢此时的心境。李寻欢毕竟已不复年轻,他需要一个简单的,没有后顾之忧的普通恋情,需要一个快乐的,充满活力的人影响自己。我不知道李寻欢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孙小红的,但我喜欢上她却因为以下这段话:
“我虽然做错了,但那已过去了,我纵然在留泪,也不妨等到明天,因为今天我还有别的事要做!只有懦夫和呆子才会永远为‘昨天’的事而留泪。真正有勇气承认自己错误的人,也就会同样有勇气面对现实,绝不会将自己葬送在眼泪里。眼泪并不能洗清耻辱,更不能弥补错误,你若是真的忏悔,就得拿出勇气来,从今天做起。”
我总觉得,如此有勇气的姑娘,幸福必将不偏不倚地撞在她身上。所以李寻欢将后半生交付于她,来赢得一个盼望已久的温柔。而林诗音,不过是路过了一场夜雨阑珊,梦了一次过眼云烟。他用想念月华的方式来爱林诗音,用呵护花儿的方式爱孙小红——后一种浪漫才是触手可及的,毕竟两个人的各自寂寞,只有加在一起才会被打破。
至于孙小红成功地为李家开支散业,还有李寻欢的儿孙、徒弟的真实而精彩的生活,那都是后话了。
李寻欢的故事,没有快乐的开头,却有一个异常幸福的结尾。 注册成为畅想会员,享受更多便捷!
--《风云第一刀》以上这段优美的文字,所表达的不过是,天地纵横,万物均于此中不断地被碎碾,**,煅烧。上至龙神,下至蝼蚁,它们都有七情六欲,有饥寒温饱,有眼睛和脚,有泪水却不见得有微笑,它们的痛苦与挣扎,分差没有一毫厘。但丁在《神曲》中用一半的笔墨来描写三界之一的地狱,其揭示了折磨将是人类的永恒主题,而后悔与无奈是生命的大部分内容。你或许会觉得我的想法太悲观了,讽刺的是,我们最擅长的就是制造自己的悲剧。
从某种意义上讲,李寻欢的痛苦是自找的。然而我们未曾见过“完美”这个词的真实面目,所以就常常把它与“无私”和“善良”等同,把此词勾画成一个充满大智慧的梦。
李寻欢就是这样的梦。
我所知的连咳嗽都散发魅力的人,只有三位:林黛玉,冲田总司,李寻欢。而李寻欢无疑是其中咳得最优雅的一位,他略带冬意的高贵气质和看尽春花秋月的潇洒浪漫,使他在别人的思念海中无可避免地被推向不胜寒的赞美顶端。他的出场,配着安静的白雪,挟着三千多个悄然无声的孤独的日子,以及那被迫熟识的,回荡于幽谷间的轻咳,让一切都空灵得淡尽了颜色;然而这从江南涌入塞外又从塞外溢回中原的寂寞,却是摧天坼地,震耳欲聋的。它使如此不真实的人物真实而炽烈地存在着。
与此同时,我们第一次见到他的飞刀——不是用来伤人——而是在麻木冰冷的木块上刻曾经甜蜜温存的线条。他总是不经意地刻着同一个形象然后又一次次地不成功地将她抹消——于自己的心上。于是那个原本属于他的轮廓——连同李府的光荣岁月和他前半生全部的骄傲——再一次埋进了一如坟墓般凉彻的冰天雪地中。
与此同时,我们第一次见到他的飞刀——不是用来伤别人的,而是用来伤自己。
小李飞刀,兵器榜上排名第三;小李探花,及第三甲。李寻欢也许是完美的,但他却永远成不了第一。他学不会天机老人为名誉而存的销锋折镝畏首畏尾,他学不会上官金虹因欲望而生的急功近利忘恩负义,他更学不会那些所谓才子的见风驶舵曲意逢迎。他有太多太多的慈悲为怀,太多太多的成人之美,然而现实是,你那点修身齐家的微末童心,在这个刀光剑影的江湖,也无限放大成了制国夺权的狼子野心。
欲望这种东西的确会生猛并且凶狠地生长,毫无道理、在所难免。所以“父子三探花”的第一次是惊喜,第二次是平淡,第三次就是失望。李寻欢的父亲竟因为“一门”仅仅“七进士”而郁郁致死——李寻欢不巧就是令他失望的第三次。
李寻欢的悲伤往事是否从此开始,我们不得而知;他的目光在坚定活跃下滚动着对现世的哀悼与祈祷,美丽得让人莫衷一是。却原来头角峥嵘的岁月,都只是幼稚发梦的白日。
林诗音。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它让我联想到了许多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词:绝望,抛弃,貌合神离,心灰意冷。然而我却要在这里大讲世间最动人的童话——它关于爱情。
这个童话里有博爱的王子和贤淑的公主,有白雪和梅花,有诗和茶;不谈刀光,纵然那是王子的荣耀,但他坚信,维护高尚的爱情,应该用更广袤的仁爱来修葺城堡。可惜王子的城堡修得太大了,他迷失在自己的善良森林里,因为外人一次行色匆匆而未见真容的寻芳,就把他自己、公主、甚至那个曾经单纯的外人,都困入时间的谎言之中。
童话被摔碎成悲剧,黑夜颠覆为白天,天地泯灭了边缘,大雪连绵。所有人都隐匿不见,痛苦失去知觉。
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悲剧,在于李寻欢把唯一的水晶鞋送给了别人,然而过了十二点,——爱情并没有消失。
他始终没明白,水晶鞋虽然不似车马、洋装那样稍纵即逝,但依旧不过是女巫的一个无聊把戏罢了。仅存的真实,是彼此早已心知肚明的秋波缠绵。可是李寻欢却让所有的爱意与思念以龙啸天的名义坦白,这种失去忠诚的浪漫,最终换来了三个人十年来的食不知味夜不能眠。
作者:中了第三甲的毒2007-8-2322:30回复此发言——
2飞刀又梦见飞刀
我并不是在责备李寻欢,并非如此啊。纵使我们对这样忧郁的情节感到气愤、懊恼;但当我们看到李寻欢为了隐藏思念而惨烈地呕血,听到他善意地欺骗林诗音“你的丈夫是个很可靠的人”,见到他为了那段亦真亦假的婚姻而帮着龙啸天害自己,我们也愿意奉上我们仅存的敬仰、怜惜、拥戴,甚至爱情。
十年,没有耳语,没有亲吻,没有拥抱。李寻欢像神圣的朝拜者一样,在竭心尽力地维护他爱情的成分,单纯美好,不容玷污;拒绝如胶似漆,放弃长相私守,让它自由地进化成心境的崇高,其间会有地狱,也有天堂,因为爱情本身已成为无坚不摧的信仰,它也许会令李寻欢死亡,然而没有信仰,他又何必活得那么长呢?
友情,写下这两个字的时候,日子都变得晶莹。
李寻欢的友情是为别人出生入死,永远地为他人着想;但朋友的另一个定义是平等,这就意味着无论李寻欢怎样想,他与铁传甲的关系都只是主仆,是忠实与被忠实,而不是友好和友好。从此角度上说,作李寻欢的朋友是很难很累的,因为他对别人的好来得实在太汹涌,常常因应接不暇而变成恩惠甚至施舍,让人措手不及,萌生厌恶。
李寻欢对阿飞的影响是有目共睹的,阿飞对李寻欢同样举足轻重。李寻欢十年之后的回乡,本就同自杀无异。他失了快乐与希望的心,正需要一个单纯和炽热的灵魂重新启迪。然后他就见到了阿飞,他绝不停顿的孤独身影,他对梦想的诚实而毫不忌讳,他的认真倔强,激起了李寻欢遗忘许久的激情豪气。这种变化是由内至外的,李寻欢时常有作死的行为,但他渐渐也有了生的愿望,他想帮阿飞逃离林仙儿的温柔乡,他想和阿飞痛饮几杯……像李寻欢这种一辈子为别人而生的人,让他活下去的最好方式岂非是为他找一个可以以命相托的挚友。
阿飞爱的作风同样值得李寻欢学习,阿飞总清楚地了解什么是他最想要的,他为了爱人不怕顶撞自己的朋友,而当爱情失去的时候,也不过是胡闹了几天就又找回了原本的情绪。许多过去的悲伤往事既已不可追,我们就只能怀念——而不是沉湎,李寻欢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懂了?
正当李寻欢被江湖琐事缠身,忙得不可开交时,孙小红适时适地地出现,然后她从帮手变成朋友,从朋友变成恋人。她走进李寻欢心里的轨迹是如此的平和自然,少了天雷地火过后的满地灰烬,有的是细水长流的美好预兆。她的爱情虽不及林诗音的刻骨铭心,但仍然是楚楚动人的,它更配合李寻欢此时的心境。李寻欢毕竟已不复年轻,他需要一个简单的,没有后顾之忧的普通恋情,需要一个快乐的,充满活力的人影响自己。我不知道李寻欢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孙小红的,但我喜欢上她却因为以下这段话:
“我虽然做错了,但那已过去了,我纵然在留泪,也不妨等到明天,因为今天我还有别的事要做!只有懦夫和呆子才会永远为‘昨天’的事而留泪。真正有勇气承认自己错误的人,也就会同样有勇气面对现实,绝不会将自己葬送在眼泪里。眼泪并不能洗清耻辱,更不能弥补错误,你若是真的忏悔,就得拿出勇气来,从今天做起。”
我总觉得,如此有勇气的姑娘,幸福必将不偏不倚地撞在她身上。所以李寻欢将后半生交付于她,来赢得一个盼望已久的温柔。而林诗音,不过是路过了一场夜雨阑珊,梦了一次过眼云烟。他用想念月华的方式来爱林诗音,用呵护花儿的方式爱孙小红——后一种浪漫才是触手可及的,毕竟两个人的各自寂寞,只有加在一起才会被打破。
至于孙小红成功地为李家开支散业,还有李寻欢的儿孙、徒弟的真实而精彩的生活,那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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