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你让我抱一抱 像小说那样生活
像小说那样生活
故事的开始总是发生在我喜欢的夏天。也许是学生时代留下的“病根”,夏天是一个该休息的季节,手头上的工作都要做一个了结,于是我的夏天便有机会走出家门,去发生那些只能在夏天发生的故事。夏天本就应该躁动难安,不是吗?
我知道我又被槟榔戏弄了,这感觉似乎已不像初时那么强烈。我看着照片上的英文字母,视线重又变得模糊。这和以往的惯例不一样,不应该是这样的。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应该是
强大的,不能轻易被撼动的,她应该玩弄男主角于掌股之间。现在怎么反过来了?
新剪的刘海耷拉在我的额头上,我把自己藏在丝丝细发之中,没有涂睫毛膏,我一点也不担心哭过之后会变成熊猫。就是真的涂了我也不怕,我买的睫毛膏全是防水型,还有香莉送的,50度热水都洗不掉的防水型。迷宫一样的“油纸伞”在我逐渐由弱变强的哭声中突然显得空旷起来,槟榔形容我那时的眼睛用了一些非常可怕的词语。他说:“你的眼睛明明是在看着我,可我从里面却什么也看不到,你的眼睛给我的感觉是没有焦点的。我真的不知道你得过那种病,不然我一定不会这么做的,真的!”
那场可怕的病毁了我的眼睛,毁了我的记忆,毁了我的神经。再没有人会醉倒在我的眼波里,我不再风情万种,只学会了随时随地莫名其妙地哭泣,大河马一样地哭泣。我靠大量的镇定药物度日,却视心理医生为变态狂人。我吃他们给的药,却誓死不再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我们全都不相信国内的心理医生,香莉曾经说过:“在国内看心理医生,和找一堆居委会大妈来家里聊天,结果是一样的。与其让你的‘心理’成为别人的笑柄,还不如苦练英文,努力赚钱,到美国去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誓死要出国的原因之一(幸好公司的员工培训满足了她这个愿望),还是看《成长的烦恼》留下的后遗症?这与崇洋媚外无关,只是对国内心理医生的一种因不了解而引发的不信任罢了。直到有一天,我被人强行送到心理门诊(还好,他们确定我还没有疯,没有给我穿紧身衣),我才知道香莉的话有多么的正确——我和心理医生面对面坐着,他对我微笑,我也对他微笑,彼此微笑,一直微笑,微笑……最后的结果是,他怀疑我来这里体验生活(我被送到了精神病院的心理门诊),我相信了香莉的话。可惜,没过几天,我便接二连三地光临了市内几乎所有听说过的心理门诊,他们统一的结论是——严重焦虑症状、严重抑郁症状、精神分裂倾向。
我病了。如愿以偿地证实我病了,既而开始担心我会就此疯了。
在确定我确实已经不健康的前提下,我身边的人分成两派:一派主张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把我精心且非常严格地看管起来;另一派则极力宣称心理医生是骗子,应该把药全都丢进马桶,然后跑出来连续一个礼拜夜夜笙歌就没事了。还有第三种意见认为伟大的艺术家都是疯子,比如凡高、尼采。鉴于我本人会努力向这些伟人看齐,在此我就不将这一派的意见详细描述了。持第一种态度的是我的家人,持第二种态度的是我的朋友。而乔的态度是,没有态度。于是我便有机会跳到Joe的跟前,对他说:“你的愿望实现了。”
那是一段非常可怕的回忆,在我的脑海里只留下了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我把那么一个不健康的自己丢给了Joe,并且做到毫无愧疚,这是我一贯的伎俩。医生对Joe说,这种选择性失忆既是一种症状,也是吃药的副作用之一。那么到底是症状还是吃药的副作用呢?谁也说不清。Joe又开始为要不要给我继续治疗而犯愁。我却为自己算不算在“与病魔做斗争”而苦恼。
那也是一段美好的记忆(因我的“病”而变得美好),美好到我的记忆里只留下“美好”两个字,无力描述,我甚至愿意永远生活在这“美好”的回忆中。
我躲到“油纸伞”的卫生间里。我喜欢站在镜子跟前看自己流泪的样子。我知道我的自恋倾向越来越严重,我知道我的问题就是越来越把自己“当人看”了,可我还是会为眼睛里流出的那些水痴迷。手机莫名其妙地掉进马桶里,我硬邦邦地走出来,对站在外面着焦急得不知所措的槟榔平静地说:“手机想洗澡。”他毫不避讳地冲进女卫生间,勇敢地捞出在马桶里漂浮着的手机。我看着他手上湿淋淋的手机,皱了皱眉,稍嫌厌恶问他:“还要不要冲一冲?”
我的小说里不能没有通讯设备,槟榔熟练地把手机大卸八块对着烘干机吹。他嘱咐我一定要多晾几天,不然手机返潮会烧坏机芯。我照旧以比平时说话慢二分之一拍的节奏问他:“手机会不会爆炸?”
这是夏日里的笑话吗?我为什么没有笑出来?我真的越来越讨厌槟榔了,他总是把我带进我已经遗忘的“过去”中。我是多么地想趁这个绝好的机会把手机换掉!很多记忆是要被忘却的,很多过去是要被抹杀的,很多人是需要被忽略的。
我忽然变得是那么地想要离开这里,多一秒都会让我艰于呼吸,可我的脚步却无法移动半点。我迫切想要一双坚强的手臂,把我像小说里的女主角那样横空托起,随便带到什么地方,只要有一张柔软的床,云朵般柔软的床,让我睡在上面,让我陷在里面,不要王子将我唤醒,我没有勇气让他爱上一个比他大一百岁的老妖精。我只希望有个声音能再对我说:“不管你是疯了傻了,还是丑了老了,不管你是作家,还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我都会在你身边,抱着你,爱着你,永远不会离开你。这就是你常说的‘不离不弃’。不离不弃。”
亲爱的Joe,你不在我身边,我可怎么办?
我不想回家,我不愿意让父母再次看到我“犯病”的模样,那是一种我无法描述,在别人眼里尤其是我爸妈眼里,异常恐怖又完全无法理解的状态——“每天变着花样做你爱吃的饭,你有什么可焦虑的呢?”我妈问我。“没事去精神病院,没病也找出病来。”我爸说的。
很多时候,他们的爱对我来说是一种负担。尽管我是那么一个贪心的小多,总是希望他们的爱可以多些多些再多些,让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重要。可当这沉重的爱真的多到我想要的那种程度时,我又感到我担负不起,快要窒息。我爱我的父母,所以我不能对他们说:“你们的爱让我发疯。”那样太伤人心,何况他们是我的父母,又那么地爱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应我的要求”吗?这是一种善意的恶性循环,也许大仙说的对——“你,包括你们这一辈的小孩儿在内,都是野心大、能力小、疾贤妒能,就容不得别人比自己强!”他说。
针针见血。
“谁让你们是头一批独生子女呢?”他又为我或者我们找到了一个好理由。
但我不是,我有过一个哥哥,照片上的小哥哥。我不是那个大仙口中的“独生子女”!
“这是你们这一代人都以自我为中心的必然结果。”大仙比心理医生还要肯定地说。
这是我或者我们的错吗?我和我们都生在了这个年代!
而当小妖失恋的时候,我一副过来人的口吻她说:“你太注重个人感受了。”
小妖反过来问我:“如果连自己的感受都不注重,那我还注重什么?”
当时她显然把我问住了,但是我想的却是别的。如果自己都不注重自己的感受了,那么还有谁会在意我的感受?不过换句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每个人都注重自己的感受,那么就没有人去注重别人的感受了。这又是一个恶性循环,似乎也算不上善意,幸好也无恶意。
槟榔从没见过比我更能哭的女孩,我的眼泪把他吓住了,他只会一个劲儿地问我要不要回家。我几乎是哀求地请他不要送我回家,随便什么地方都好,只要离开这个有限的空间,我已经不再做云朵的梦了。我甚至没有想过我自己有一个小窝。
见把我打发回家的阴谋没有得逞,他又主动要求送我去医院——我的样子真的那么吓人吗?我告诉他我的包里有药,他就此知道我是一个随身携带药物以备不时之需的“病人”。
我吃了劳拉西泮,还吃了扎来普隆和安拿芬尼。槟榔看我一口气吞下这么多种小药片都没夸我勇敢。他和Joe的差距实在太大了,我能指望他什么呢?永远只有一个Joe.
槟榔最后还是把我送回了家,一直把我送到门口,亲眼看着我按门铃。我软弱得像一根草,虚脱无力地倚在他身上。我不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有代沟的麝香味,三宅一生的作品,一生之水,2004年出品的限量版。可我还是将自己托付给他,没有别的选择。 注册成为畅想会员,享受更多便捷!
故事的开始总是发生在我喜欢的夏天。也许是学生时代留下的“病根”,夏天是一个该休息的季节,手头上的工作都要做一个了结,于是我的夏天便有机会走出家门,去发生那些只能在夏天发生的故事。夏天本就应该躁动难安,不是吗?
我知道我又被槟榔戏弄了,这感觉似乎已不像初时那么强烈。我看着照片上的英文字母,视线重又变得模糊。这和以往的惯例不一样,不应该是这样的。小说里的女主人公应该是
强大的,不能轻易被撼动的,她应该玩弄男主角于掌股之间。现在怎么反过来了?
新剪的刘海耷拉在我的额头上,我把自己藏在丝丝细发之中,没有涂睫毛膏,我一点也不担心哭过之后会变成熊猫。就是真的涂了我也不怕,我买的睫毛膏全是防水型,还有香莉送的,50度热水都洗不掉的防水型。迷宫一样的“油纸伞”在我逐渐由弱变强的哭声中突然显得空旷起来,槟榔形容我那时的眼睛用了一些非常可怕的词语。他说:“你的眼睛明明是在看着我,可我从里面却什么也看不到,你的眼睛给我的感觉是没有焦点的。我真的不知道你得过那种病,不然我一定不会这么做的,真的!”
那场可怕的病毁了我的眼睛,毁了我的记忆,毁了我的神经。再没有人会醉倒在我的眼波里,我不再风情万种,只学会了随时随地莫名其妙地哭泣,大河马一样地哭泣。我靠大量的镇定药物度日,却视心理医生为变态狂人。我吃他们给的药,却誓死不再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我们全都不相信国内的心理医生,香莉曾经说过:“在国内看心理医生,和找一堆居委会大妈来家里聊天,结果是一样的。与其让你的‘心理’成为别人的笑柄,还不如苦练英文,努力赚钱,到美国去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誓死要出国的原因之一(幸好公司的员工培训满足了她这个愿望),还是看《成长的烦恼》留下的后遗症?这与崇洋媚外无关,只是对国内心理医生的一种因不了解而引发的不信任罢了。直到有一天,我被人强行送到心理门诊(还好,他们确定我还没有疯,没有给我穿紧身衣),我才知道香莉的话有多么的正确——我和心理医生面对面坐着,他对我微笑,我也对他微笑,彼此微笑,一直微笑,微笑……最后的结果是,他怀疑我来这里体验生活(我被送到了精神病院的心理门诊),我相信了香莉的话。可惜,没过几天,我便接二连三地光临了市内几乎所有听说过的心理门诊,他们统一的结论是——严重焦虑症状、严重抑郁症状、精神分裂倾向。
我病了。如愿以偿地证实我病了,既而开始担心我会就此疯了。
在确定我确实已经不健康的前提下,我身边的人分成两派:一派主张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把我精心且非常严格地看管起来;另一派则极力宣称心理医生是骗子,应该把药全都丢进马桶,然后跑出来连续一个礼拜夜夜笙歌就没事了。还有第三种意见认为伟大的艺术家都是疯子,比如凡高、尼采。鉴于我本人会努力向这些伟人看齐,在此我就不将这一派的意见详细描述了。持第一种态度的是我的家人,持第二种态度的是我的朋友。而乔的态度是,没有态度。于是我便有机会跳到Joe的跟前,对他说:“你的愿望实现了。”
那是一段非常可怕的回忆,在我的脑海里只留下了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我把那么一个不健康的自己丢给了Joe,并且做到毫无愧疚,这是我一贯的伎俩。医生对Joe说,这种选择性失忆既是一种症状,也是吃药的副作用之一。那么到底是症状还是吃药的副作用呢?谁也说不清。Joe又开始为要不要给我继续治疗而犯愁。我却为自己算不算在“与病魔做斗争”而苦恼。
那也是一段美好的记忆(因我的“病”而变得美好),美好到我的记忆里只留下“美好”两个字,无力描述,我甚至愿意永远生活在这“美好”的回忆中。
我躲到“油纸伞”的卫生间里。我喜欢站在镜子跟前看自己流泪的样子。我知道我的自恋倾向越来越严重,我知道我的问题就是越来越把自己“当人看”了,可我还是会为眼睛里流出的那些水痴迷。手机莫名其妙地掉进马桶里,我硬邦邦地走出来,对站在外面着焦急得不知所措的槟榔平静地说:“手机想洗澡。”他毫不避讳地冲进女卫生间,勇敢地捞出在马桶里漂浮着的手机。我看着他手上湿淋淋的手机,皱了皱眉,稍嫌厌恶问他:“还要不要冲一冲?”
我的小说里不能没有通讯设备,槟榔熟练地把手机大卸八块对着烘干机吹。他嘱咐我一定要多晾几天,不然手机返潮会烧坏机芯。我照旧以比平时说话慢二分之一拍的节奏问他:“手机会不会爆炸?”
这是夏日里的笑话吗?我为什么没有笑出来?我真的越来越讨厌槟榔了,他总是把我带进我已经遗忘的“过去”中。我是多么地想趁这个绝好的机会把手机换掉!很多记忆是要被忘却的,很多过去是要被抹杀的,很多人是需要被忽略的。
我忽然变得是那么地想要离开这里,多一秒都会让我艰于呼吸,可我的脚步却无法移动半点。我迫切想要一双坚强的手臂,把我像小说里的女主角那样横空托起,随便带到什么地方,只要有一张柔软的床,云朵般柔软的床,让我睡在上面,让我陷在里面,不要王子将我唤醒,我没有勇气让他爱上一个比他大一百岁的老妖精。我只希望有个声音能再对我说:“不管你是疯了傻了,还是丑了老了,不管你是作家,还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我都会在你身边,抱着你,爱着你,永远不会离开你。这就是你常说的‘不离不弃’。不离不弃。”
亲爱的Joe,你不在我身边,我可怎么办?
我不想回家,我不愿意让父母再次看到我“犯病”的模样,那是一种我无法描述,在别人眼里尤其是我爸妈眼里,异常恐怖又完全无法理解的状态——“每天变着花样做你爱吃的饭,你有什么可焦虑的呢?”我妈问我。“没事去精神病院,没病也找出病来。”我爸说的。
很多时候,他们的爱对我来说是一种负担。尽管我是那么一个贪心的小多,总是希望他们的爱可以多些多些再多些,让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重要。可当这沉重的爱真的多到我想要的那种程度时,我又感到我担负不起,快要窒息。我爱我的父母,所以我不能对他们说:“你们的爱让我发疯。”那样太伤人心,何况他们是我的父母,又那么地爱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应我的要求”吗?这是一种善意的恶性循环,也许大仙说的对——“你,包括你们这一辈的小孩儿在内,都是野心大、能力小、疾贤妒能,就容不得别人比自己强!”他说。
针针见血。
“谁让你们是头一批独生子女呢?”他又为我或者我们找到了一个好理由。
但我不是,我有过一个哥哥,照片上的小哥哥。我不是那个大仙口中的“独生子女”!
“这是你们这一代人都以自我为中心的必然结果。”大仙比心理医生还要肯定地说。
这是我或者我们的错吗?我和我们都生在了这个年代!
而当小妖失恋的时候,我一副过来人的口吻她说:“你太注重个人感受了。”
小妖反过来问我:“如果连自己的感受都不注重,那我还注重什么?”
当时她显然把我问住了,但是我想的却是别的。如果自己都不注重自己的感受了,那么还有谁会在意我的感受?不过换句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每个人都注重自己的感受,那么就没有人去注重别人的感受了。这又是一个恶性循环,似乎也算不上善意,幸好也无恶意。
槟榔从没见过比我更能哭的女孩,我的眼泪把他吓住了,他只会一个劲儿地问我要不要回家。我几乎是哀求地请他不要送我回家,随便什么地方都好,只要离开这个有限的空间,我已经不再做云朵的梦了。我甚至没有想过我自己有一个小窝。
见把我打发回家的阴谋没有得逞,他又主动要求送我去医院——我的样子真的那么吓人吗?我告诉他我的包里有药,他就此知道我是一个随身携带药物以备不时之需的“病人”。
我吃了劳拉西泮,还吃了扎来普隆和安拿芬尼。槟榔看我一口气吞下这么多种小药片都没夸我勇敢。他和Joe的差距实在太大了,我能指望他什么呢?永远只有一个Joe.
槟榔最后还是把我送回了家,一直把我送到门口,亲眼看着我按门铃。我软弱得像一根草,虚脱无力地倚在他身上。我不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有代沟的麝香味,三宅一生的作品,一生之水,2004年出品的限量版。可我还是将自己托付给他,没有别的选择。 注册成为畅想会员,享受更多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