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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你让我抱一抱 与李白老师并肩作战

    与李白老师并肩作战

    晚上的PARTY照常进行,我扛着电脑背着包提前达到。有一种迷信的说法是,如果一个人一反常态,肯定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比如,地震前家里养的鸡会突然飞起来,鱼也会跳出水面。像我这样的迟到大王突然不迟到,反而提前半个钟头达到,不是地震就是我要死了。

    我要了一瓶歌顿金酒,小妖最爱喝这个,我和香莉倒是无所谓,属于“有奶就是娘”的

    类型。不过相比之下我还是更爱喝红酒,在朋友圈里算0.1415926个红酒专家。有时我也会像杜拉斯一样带着沉重的心情照镜子,看看酗酒的征兆是否已经在我的脸上出现。幸好我视力不佳,看不清自己的脸,等我有本事活到70岁时再感叹也不迟。

    差三分钟10点的时候,小妖和香莉一起来了,打扮得就是两个小妖精。看到我已经坐在“部落地”里,她们一个感叹今天的月亮和土星的位置不对,一个感叹明天的太阳将从西边升起。我警告她们如果再多说一个字,我就让她们变成人造美女。她们迟到了半个小时,而我却一个人在这里坐了一个小时!

    “今天是你们迟到了啊!还好意思说我呢,真是乌鸦落在猪身上。”

    “对,我们是乌鸦,你是猪!”香莉的中文水平在韩国公司历练得一点都没退步。

    “谁知道你来这么早啊!我们是算好了你会迟到半个小时才掐着时间过来的。”小妖还一副挺委屈的样子。唉,我交的都是什么朋友啊!

    还算给面子,香莉没有和创可贴如影随行。我们都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到他,没有提到这个把香莉从上海诱骗回来(尽管是公费),把我勾引到地下室,也许还会瞄准小妖的男人。这也是他的私奔游戏吗?我们又让他轻易得手了吗?我感觉在“油纸伞”吃的那些药现在开始发挥作用了,头昏沉沉的,心跳也变快了。如果我的手机再跑到马桶里洗澡,还会有人把我抱回家吗?我对自己说,千万别这样,千万别这样……我盯着香莉的脸,我想从上面找到一点我们少女时代的踪影,我这样做是因为,我想回到我们那段少女时光。

    香莉说,快别糟蹋“少女”两个字了,还是努把力争取当少女的妈妈吧!她觉得我是我们三个中最具潜力的一个,最有可能发展成为贤妻良母,可以让小妖拐卖儿童的理想早日实现。没想到啊没想到,想当初,刚上高一就敢明目张胆逃学去看《武状元苏乞儿》,高二就敢不参加每次月考中的物理考试,高三就被列为最有可能侮辱学校100%升学率的我,晃晃悠悠过了四年,摇身一变就他妈的成了作家!

    我真听不出香莉的话是说我强奸了作家,还是夸我比较聪明。15岁半,我们三个分到了同一个班,到今天都快10年了,想想我们的变化,大得都快把人吓哭了。关于我自己,我看还是别说了,典型的问题少女、学校败类。有一次去参加朋友的婚礼,碰到一个和我有工作往来的编辑,他的女朋友竟是我的高中同学!后来我辗转地听说,我的同学把我高中时的“丰功伟绩”历数了一遍,导致大家都觉得我没进“少管所”是国家法制建设存在严重的缺陷!谁也没想到我现在可以安分地坐在电脑跟前,把大把的青春扔给液晶显示器,难怪香莉觉得我最有潜能。

    再说小妖吧,那时她可是公认的好孩子,文静内向,成绩永远名列前茅。全班同学考试完了都和她对题,要是和她的答案不一样,那就跟看见试卷上的“×”一样。只是没想到她后来得了“考试恐惧症”,一提考试就发烧、拉肚子、胃痉挛,终于在频繁的月考、模拟考面前缴械投降,还没参加高考就退学了。按照她的发展规律倒是应该成为作家,继“是美女吗,当作家去吧”之后最流行的就是“辍学了吗,当作家去吧”。可惜,她退学时还不流行这个,她爸托关系让她当上了报关员,轻轻松松地成了OfficeLady.但是,面对平庸的人生她做出了一个足以让她和她爸脱离父女关系的决定——她辞职了,跑到一家台湾公司,美其名曰“为实现祖国统一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至于香莉这个家伙,在学校里时个大病秧子,隔三差五请假,弄得老师经常怀疑她跟我一块逃学去玩了。她倒是平平安安地上完了高中,按部就班地上了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二外”选的是日语。为了顺应外语学院里的出国热潮,她奋不顾身地投入其中,结果她哪都没去成,反倒跑到上海进了一家韩国公司。想像中,她怎么也应该去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啊,谁想过她会那么热爱三星数码产品,一定要买到没有关税的呢?

    这就是坐在“部落地”吧台前那张桌子上的三个女孩的全部简历,几乎可以概括绝大部分这个年龄段的人的经历。我其实很喜欢这样的聚会,没喝多时谈的都是衣服、化妆品和男人,喝多之后就会谈人生理想,现在还停留互相找乐开玩笑的阶段。

    “看我在外地,你们俩就欺负我!没事总出来鬼混,从来不叫着我。看着你们这么堕落,我能不着急吗?”香莉挺不平衡地说。

    “嫉妒还是羡慕?身上绑两个气球沿着长江游回来啊!”小妖向她建议。

    “我看见熟人了,过去打声招呼。”香莉突然很严肃地说,说完就走了。我和小妖对视了一眼,简直想不出我们全都坐在这里了,香莉还能看到什么熟人?

    我们的目光追随着她,一个帅气的背影映入眼帘。他哪里是香莉的熟人,分明就是我的仇人!

    该死的《欢乐颂》又狂响起来,正好是乐队演出的间隙,酒吧相对很静,所有人都看着我。我拿着手机往外面走,目光不知怎的就和创可贴对上了。他还是那么令人心动,我的心却被怨恨揪紧了。我低着头走了出去。

    电话是个熟悉的记者打来的,她想针对前些日子爆出来的“剽窃案”让我谈谈看法,因为其中的被告是我们的“80后”代表哥哥。我能说什么?走别人的路,让自己抄去吧!有什么好说的?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网站上的原创论坛,整天在上边泡着,看他们写的文章,看他们在帖子里吵架。一位点击率达几百万的网络写手姐姐在被人指出哪段是抄A的,哪段是抄B的之后,竟然大言不惭地公开回帖说:“现在谁不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天下文章八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从此我再也不去这些所谓的“原创”论坛了,太脏!

    “你认为他的作品是剽窃的吗?”记者不依不饶地问。

    “不好意思,我没看过他的书,没办法发表评论。我也不是法官,对吧?”我很狡猾地回答。

    就算看过也不能说啊!如果说“捕风捉影”是记者必备的素质,那么“无中生有”就是记者的天赋。没有这种天赋的记者,早晚失业!我可领教过记者的厉害。记得我的第一本书出版以后也在一定范围内引起了一点小反响,记者就拼命问我写了多少年啊,遭遇了多少退稿磨难啊,是不是从会写字就开始迷恋文学了啊,这本小说是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啊……按照他们的逻辑,作家就是这么诞生的,不是九死一生,也得跟孙悟空取经似的,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能修成正果。可我就是脑袋一热就写了,写了就发表了,发表就引起好评了,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幸运,哪有什么坎坷磨难啊?我真想高喊:我他妈的就是一个天才!我天生就该吃这碗饭!干吗要从小就酷爱文学?我就不能现在才热爱文学吗?结果采访出来了——将我的痛再版:我是未婚妈妈。幸亏是外地报纸,否则我妈非杀了我喂狗。

    “行啦,都是老熟人了,别跟我‘打太极’了!你到底是怎么看的?跟我说说,我不写还不行吗?”记者还在电话里纠缠。

    “我真的没看过他的书,要不你把这两本书都给我寄过来,我看完之后告诉你,给你写一份5万字的读后感。”

    “哪等得了那么长时间啊?明天就发稿了!行了,不和你聊了,我还采访别人呢。有什么爆炸性新闻记得通知我啊!”

    “好的。”我随口一说,挂上了电话。就算有什么爆炸性新闻也是你告诉我啊,哪有我告诉你的机会。

    “嗨!”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这个声音曾经对我说过:“你是那种随时可以私奔的女人。”

    我被定住了。

    他说他从网上看到很多关于我的消息,把我的名字输进“百度”,会有上万条关于我的信息。我没想过他也会上网,也许我该为自己的知名度高兴?

    他支吾了片刻问我和Joe过得好不好?我告诉他,Joe死了,车祸,和我所有小说设计的场景不谋而合,是我迷恋的意外死亡。

    他没有说话,连轻轻地“哦”一声都没有。所以我不得不问他是不是因为爱上了Joe才要和我私奔?

    他没有说话,连轻轻地“哦”一声都没有。所以我不得不问他为什么要和我私奔?

    他说,我不知道香莉是你的朋友,真的不知道,真的。

    这些对我并不重要,真的不重要,真的。重要的是,这是不是你的一个游戏?因为我知道,你……你并不喜欢女人。

    这就是你昨天……的原因吗?

    昨天的事,我已经不记得了。不是我逃避,我真的不记得了,我也不希望有谁来提醒我什么。我只需要你告诉我,这到底是不是你的一个游戏?

    他没有说话,连轻轻地“哦”一声都没有。我看着他帅帅的脸,帅帅的身体,想着那段不曾有过一个拥抱一个亲吻的地下室日子,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傻瓜。

    “我爱她。”他说。

    “谁?”我问。

    “香莉。”

    我突然笑了起来,笑得猖狂,肆无忌惮,笑得连眼泪都出来了!他爱她?!

    “我不是Gay.”

    我收敛了笑容,很严肃。

    “我从来就不是同性恋,那只是我的工作。”

    我能感觉出他是诚实的,可是这诚实的背后意味着什么?

    “我是真的喜欢香莉。”

    也就是说,他从没喜欢过我,或者真的喜欢过我,但还没有达到喜欢香莉的那个程度。那他为什么要和我私奔?!

    “私奔只是你的游戏,不是我的。”他说。

    我告诉创可贴,有我在的地方,他就不许出现。这个要求他必须无条件接受,没有原因,因为Joe因他的出现而死。他摊开双手,耸耸肩膀,暗示我的不可理喻,以及他的妥协。不过他对我说,他会去上海,反正有香莉在的地方就是他的家。我没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我都懒得嘲笑他。

    回到“部落地”里面坐下以后,她们都感到我不太开心。香莉看着我,欲言又止。我知道她想说什么,她也知道我知道她要说什么,所以我们什么都没说。

    “来,碰一次杯吧!”小妖举起杯子说。

    我心里突然有一点莫名的伤感。以往香莉回来探亲,我们的第一次聚会都是在“1979”,而现在……

    “‘1979’要改名了。”我说。

    “来的时候我们还特意去看了一眼,那里的招牌都拆下来了。”香莉说。

    “说是要改成‘生于70年代’。”我说。

    “也行啦,我们不也是70年代的嘛!”香莉总是这样的乐天派。

    “我听悠悠说,还是要叫‘80年代’。”小妖又报告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怎么?她真的开始行使老板娘的权利了?”我问。

    “不是,是因为已经有一家酒吧还是咖啡店什么的叫‘生于70年代’了,他们怕这个也叫‘生于70年代’成了人家的分店。”

    “看来1979是真的被‘80后’取代了。”我不无感慨地说。

    “瞧你那苦大仇深的德行,一个80年出生的小孩非跟我们1979的凑合。我们可不要你啊!”香莉又在发挥她的中文水平了。

    “什么时候你的嘴里长出了象牙,太阳和月亮就能同时升起,照耀我们健康成长!”我也不客气地回敬。

    “什么时候你们俩见面时能不互相咬出一嘴毛,中国男足就能凭实力冲进世界杯了。”小妖也补上一句。

    我和香莉对视了一眼。我说:“骂她!她第二次把你比喻成狗。”

    “那你呢?”香莉一脸奸笑地问我。

    “我才一次!算上她,你就是梅开二度!”

    “你别挑事了,这家伙,没好心眼!小心你生完孩子我不帮你卖,让你砸在手里。”小妖又见缝插针。

    “唉,同志们哪,你们看看,这就是我的朋友!真正的狐朋狗友!”

    “这可是第三次了!”香莉不善地看着我。

    “你看,我没说错吧?这又是一地狗毛!”小妖乐着说。

    “第四次!”我叫道。

    ……

    无论怎样,我都喜欢这样的场面,乱哄哄地笑做一团。贫嘴是人生一大乐事,没有主题,就是简单且在大多数人眼里格调不高的开心而已。其实格调算个什么东西?为了这个倒霉的“生活质量”问题,多少本来可以活得轻轻松松的人,为此上了刀山、下了火海、赴了汤蹈了火,最终还是撞了一头包回来。理想被物化,说不上的可喜还是可悲。有时上同学录瞄上一眼,看到的也是报喜不报忧的句子,不是考上研究生了,就是要升职了。说实在的,谁又会把自己长了鸡眼、犯了痔疮、被同事挤对、给老板当了“二奶”的事发到同学录上来呢?间或有人发些自己在国外留学时拍的风景照片,大家热热闹闹地眼红一番。更多的还是女同学宣布即将结婚,男同学抱怨自己越来越“腐败”,让鲍鱼撑得都快成孕妇了,那感觉就像三九天被人当头泼了一盆凉水(关于这种感觉,闵、粤、川、滇的人可能没机会体验)。最令人兴奋的消息恐怕还是一位大姐说自己已经有了儿子,发动全班同学给孩子起名字。看她那热情洋溢的文字,真是发自内心地为她高兴。可转过头来一想,这么年轻连孩子都有了,人生还有什么奋斗理想?还谈什么事业?干脆让小妖卖了得了!另外就是,另一位大姐组织同学聚会,说是为了庆祝她离婚……想着那些曾经熟悉的面孔,现在越来越面目全非。相比之下还是我、香莉、小妖的变化小些,至少我们还都保留了未婚美貌女青年的光辉形象。

    这就是我们要面对的人生,大学毕业,要么出国要么考研要么工作,祈祷能找到一个好工作,祈祷升职加薪,计划买房买车,最好不要讨老婆或者嫁人,能够只同居不结婚是最佳出路,万一结了婚一定要想好生或者不生孩子,孝顺父母,教育子女,退休,生病,死去……一代和另一代其实没有区别,区别仅仅在于物价指数。那位全班第一个穿耳洞的另类男生现在也是IT精英了,一年要完成的销售指标竟是一个亿!听起来比我的小说还要悬,而现在他惟一的嗜好是比较Armani与Versace的品质,连拍摄DV的嗜好也改成16mm了。他的最后一枚骷髅头戒指早就送给了他舅舅的孩子,那个跟随他成长脚步的Puck族。不知道那个孩子将来会不会觉得这枚骷髅头戒指代表了一段可笑的青春年少。

    “什么事笑得这么高兴?”冷不丁地冒出一个男人的声音,把我们都吓了一跳。看到是笑眯眯的凯歌,我怀疑他的出现和小妖有关。不过看小妖那诧异的表情,我又确定他是一个不速之客。

    “哟,这是你们谁呀?连行李都带出来了?要私奔啊?”凯歌扯过一把空椅子,把放着我的东西的椅子往旁边挪了挪。其实那些东西大家都看见了,可就偏偏这个家伙说了出来,好讨厌。

    “我能坐在这里吗?”

    一只手悄悄地搭在香莉的肩上,温和的男中音迷人极了。只需看一眼那只手,我就他是谁。看来他并没有接受我的条件,最多三十分钟,他就跳出来刺激我的神经了。我能说什么呢?只须瞟一眼香莉又惊喜又为难的神情,我就知道我不能扮演生生拆散七仙女和董勇的王母娘娘。

    这下可好了,她们两个小妖精全有男士陪伴,我只有我的行李相依为命。因为他们的加入,我们不得不从吧台前的小桌子挪到窗边的大桌子,我像领导开会似的坐在桌子的那一头,看着这两对男女当着我的面分别表演《罗密欧与朱莉叶》、《神雕侠侣》的经典片段,心想上帝也有考虑不周全的时候。当初他只怕亚当寂寞给他造了夏娃,他就没为夏娃想想吗?因为有了亚当的存在,夏娃都不能和朋友快乐地玩耍了!要是槟榔在就好了,虽然他总是喜欢戏弄我,但也真的关心我,可惜这几天他连一个短信都没有,好像在惩罚我的任性似的。什么破男人!

    我决定去卫生间溜达一圈。很多人都有这种习惯,面对自己不喜欢的情况时就去厕所。男人喜欢用冷水洗脸,女人喜欢对着镜子涂口红,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回到座位的时候,我看到小妖和香莉正在和一个男人很高兴地攀谈,而这个男人就是一向厌恶酒吧且从不喝酒的大仙。我很感叹大仙的魅力,他总是能和我们这些“小孩儿”打成一片。他坐在那里谈笑风生,招呼我坐下,好像我是一个外人似的,难道他没有看到我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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