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灰姑娘 第四章
第四章24号那天看到湖南台明天有新年晚会,算算看25号正是腊月二十三,就是所谓的小年。
第二天上班途中,竟然没发现一家卖灶糖的,看来小年只有在东北才过。真是,难得我想被灶糖粘一粘牙。
其实在家时我是不吃灶糖的,正如在家时很少吃春饼,来北京后却到处去找一样。我想要的不是灶糖,不是任何的食物,我只是想家了。想念满天的雪,遍地的冰,美丽的树挂,奇绝而抽象的霜花;想念结冰的松花江,贵死人的兆麟公园冰灯,挂着一个大雪花的红博,我念过的学校和住过的家。想念我小小的屋子,大大的书架和花掉我所有零花钱的书。想念我唠叨的爸妈,想念他们鬓边的白发,想念老妈的廉价化妆品,想念老爸的白色长寿眉。
我只是想家了。
今年冬天早就决定不回去的,因为要找工作。到现在这决定也没有改变,只是有点遗憾。遗憾作为学生的最后一年的春节,没有办法和爸妈一起度过。
父母在,不远游。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去,回到真正属于我的家。
“叫我逸,我就给你糖果。”劝我叫他逸是罗逸每天必做的功课,我才不想叫,叫成二声的话岂不成了“姨”?
翻白眼的动作在看见他手里的东西时停下来,我想都不想的叫了声“逸”,然后抢过他手里的灶糖,打开袋子吃了一口。果然,还是甜得发腻的味道,嚼了没几下就变软粘住我的牙。据说灶王爷在小年这天要向玉帝禀告家家户户这一年来的种种情况,人们怕他说坏话,就拿灶糖给他吃,封住他的嘴。我不是打小报告的人,也不会被灶糖所收买,吃灶糖只是为了应景与想念。在这雪下成雨的北京想念家中那一片白。
“要知道这招这么有用,我早就买一车灶糖送你了。”罗逸看着我,笑着。
“这只有在今天才好用,罗逸大人。”一车?我可不想吃到牙疼。
“那至少叫满一天嘛!”讨价还价。
“好好。”懒得理他,我随口回答。“对了,你是从哪里买到这个的?北京不过小年的,不是吗?”
“Secret.”他神秘兮兮的说,“如果现在就说的话,过两天就不好玩了。”
哼,不说就不说!谁甩你!
小年耶!虽然好像大家是不过这个的,我还是拿灶糖出去给罗逸的大秘书许小姐分。没想到秘书室里有好几个人,其中还有老熟人:陈颖和陶玲。
隔夜仇不要记,这是家训。我把糖分给大家,笑着说:“今天是小年,不知道你们过不过,反正是要吃灶糖的,要是怕长胖就算了。”
她们很给面子的都吃了,然后开始问我工作的种种。陈颖的话题在罗逸身上绕来绕去,眼中还冒出那种少女漫画的星星。真佩服罗逸啊,招蜂引蝶的功夫硬是了得。
不过说起罗逸在工作上的表现,还真的不能不称赞他一下。他的能力绝佳,处理事情决断而井井有条,很多地方都让我不能不佩服。也难怪会招来这么多爱慕的眼神啦!
“哎,真羡慕你啊,可以每天看到经理。”陈颖叹了口气,“经理什么都好,就是太冷淡了,平时很少和我们说笑,想表示什么都没有办法。”言下竟是暗示我了。
就算我初出社会也不要这样嘛!我有这么白痴吗?虽说不记仇,但这种事情,还是自己努力吧。媒人我是不做的,他们gotobed了,我就一边凉快;他们quarrel了,我就是千古罪人。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太危险了。
“冷淡?你在说谁啊?”我不确定我们说的是一个人。我的顶头上司是一个嘻嘻哈哈,总是威逼利诱我的人,哪里冷淡?
“罗经理啊,他总是一副酷酷的样子。虽说他这样很帅,但是也要给大家一点机会嘛!”
……洛方是罗逸他老爹创立的,大概有不少姓罗的亲戚在这里当经理吧。
“不过也是,他出入带的女人都是千金小姐,世家之女。像我们这种白领,即使工作上表现的再出色,也不在他选择的范围内吧!”陈颖说,顺便捧捧自己。
心情忽然变差起来,想起先前见过的几位(我们出去吃饭时常常会偶遇熟人)千金小姐的面孔。灶糖粘住了牙,甜的发腻,甜的发苦。
快过年的时候人们都是忙碌的,即使我独自一人呆在寝室,校内人烟稀少,也还是感觉得到新年的气氛。
第一次在北京过年,当年二十八(今年只有二十九,没有三十)晚上鞭炮响起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北京也是可以放鞭的。我们寝室有一个很大的阳台,我趴在窗户上,看着缤纷的烟花。我是很少放鞭的,小的时候可能还放过什么“夜明珠”之类的鞭炮,长大一点以后就再也没有碰过了。也许放鞭也是一种乐趣,但是我只要看着别人放就够了。还可以省一点钱,又不会有危险,乐极生悲不是一件好事。
我们公司一共放七天半的假,明天是最后半天上班。一些家在外地的职员可能就很难赶回去了,我倒是完全无所谓,反正我是不回家的。
晚上往家里去了电话,爸妈现在失业中,时间是最多的。他们叮嘱我要多买点东西,明天要是有北京同学或朋友邀我去她家过年,就答应吧。
我有朋友,而且有很多。我并不是那种很难相处的人,尤其是对陌生人而言。但是我没有特别好的朋友,所有人只是泛泛之交,在一起时嘻嘻哈哈,谈天玩闹,却从来不诉说心事。在热闹的人群中,我常常感觉到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不想融入谁的世界,谁也不会融入我的世界。所以,即使有人邀我,我也不会去的。我宁可在寝室玩电脑看电视过通宵,享受着一个人的快乐和寂寞——寂寞其实是一种享受,当你学会品尝它的时候。
所以,我宁可一个人寂寞,并着远在哈尔滨的爸妈。
除夕的白天,大家都没有做事的心情,聊天混时间,也混到了中午。
我拿起包包,一句“Aurevoir”(法语“再见”)说完就冲出门。
“小雨!”罗逸在喊我,我只好折回门口:“什么事?”
“今晚你在哪里过年?”
“寝室。”我耸耸肩,摊开双手。
“到我家好吗?”他淡淡的说,好像只是要请我吃饭。
我呆掉了。他家,模糊想起,是那天那座城堡一样的别墅。
这次,我要坐在他的宝马上,穿着玻璃鞋,被鸽子护送到他的王宫,嫁给他吗?
心中酸酸的,又有种流泪的冲动:“不好!”然后,夺门而出。
走在街上,我咬紧了牙。
他是什么意思?把我带回他家吗?在这种该合家团圆的日子里,让我插在别人的团圆之中,和大家一起笑闹?
没那么简单吧?他是什么家庭出身,他的父母会允许他带回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还要一起过除夕?而我又要以什么身份到他家去?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这样也太唐突了,更何况我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切简直莫名其妙极了,而我的心慌乱的不得了。我不想进入他的世界,一点都不想。
“小雨!”后面传来他的声音,我头也不回的继续走着。
“小雨!”路况很好,他开着车,一会儿就超过了我。他下车,紧跑几步追上我。
“小雨,你一个人过年很寂寞,到我家来一起玩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一个人就活不了。
我止住脚步,和他面对面:“我不要!”
“小雨,我想让你见见我的家人,也让他们见见你。”很少看到他这么着急的样子,焦灼的眼似乎想要告诉我什么。
“我为什么要见你家人?我只是一个小职员,您家人见我干什么?”又不是带女朋友回家见父母,什么嘛!
“我……”他少见的焦灼之后是少见的迟疑。留他一人立在人行道中央,我继续往前走。
“我喜欢你!”身后的声音缓慢而清晰。
路旁不知是哪家店在放-NSync的歌,放的是那首“ThisIPromiseYou”。
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AndIpromiseyounever/Willyouhurtanymore/Igiveyoumyword/Igiveyoumyheart/Thisisabattlewe-vewon/Andwiththisvow/Foreverhasnowbegun
我一直深爱着你,在获得生命之前就已开始;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再伤心。我向你承诺,我会给你我的真心。我们是这场战争的胜者。在立下誓言之际,永恒自此开始。
我不知道所谓的永远在哪里,但当我听到“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伴随中的“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几乎就这样傻掉,直到永远……
在傻掉的时候,他拉着我上了车。当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在他家门口了。
我来过这里,当初的舞会就是在这里开的。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再来这里,还是作为客人,而非小妹。
他拉着我的手下了车,一直走到他家客厅。客厅里人员简单,有他的父母和他哥哥。
他父亲,也就是洛方的创始人,是一个很擅长交际的中年男子。我的局促不安在他的说笑中减少了不少。他母亲则是一个温柔和蔼的人,长得很美,对我也非常客气。他哥哥罗安……
他哥哥罗安是一个非常帅的帅哥,即使在没有审美观的我的眼中。我想就是电视上的明星也没有几个会比他帅了吧!这种男人简直就是用来谋杀视神经的。但是他一张俊脸绷的死紧,黑而深邃的眼狠狠的瞪着我。奇怪,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他吗?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态度啊?
“小雨,去我房间里看看吧!”我对着罗安发呆时,罗逸眼中闪过一丝不安,站起身来对我说。
“男生的房间是最危险的地方,我才不去。”这是一项调查的结果,证明很多人的第一次本垒都是在男友的房间打出的。
“你有那么大魅力吗?”罗安冷冷的说。
“她有。”罗逸正视他老哥说,“但是我会克制。”
喂喂喂,主角在这里,你们在说什么啊?
“韩小姐,你就去吧。如果我二儿子忽然变成了狼,你可以喊出来。我们这栋房子的隔音设施还没好到那种程度。”他老爸发话。
就算听得到我喊,你们会帮我还是帮你们的儿子?这句话根本就等于没说嘛!
不过想一想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他们家我都进来了,要是真有危险,也不在那一两层门。
和他两人,总好过在这里和他哥哥大眼瞪小眼吧(小眼是我,呜呜呜……)。
而且他的人格,其实还算可信。
他的房间很大,当然大过我们住了六个人的寝室,也大过了我哈尔滨的家。家里四十平米的使用面积曾让我认为“很大”,现在却只能说是麻雀窝——又是麻雀,呵呵。
吸引我视线的自然不是大大的屋子,而是占了一面墙的书,和另一面墙的CD。书想必没有北图全,所以我直接跑到了CD那里。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pop、R&B、摇滚、乡村……我几乎眼花缭乱了。拿了一张NotingHill(诺丁山)的原声碟塞到一旁的CD机里,我开始巡视他的书。
他的书如我所想,有很多是很“正经”的,也有很多是外文的。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那一排的武侠、悬疑、SF甚至于漫画。看来“老”男人也是可以很Fashion和幼齿的。
我顺手拿起几本书翻了起来,不知不觉就忘了身边还有活人站着。
“看来我的房间、我的人都没有我的书重要。”他走到我身后,埋怨着。“第一次有人进了我房间什么都不看就扑到CD和书上的。”
那看什么?说话拐来拐去的,不就是想让我仔细看看他房间吗?我抬起头,草草扫过一眼。我的奇特审美观放在美学上就是与众不同,室内装璜之类的是别想让我欣赏的。
嗯,蓝色,我喜欢。白色,明亮。木材质的家具算是这几年的流行吧,他弄得不算俗。还不错啦,而且很整齐,男生房间能这样很不容易哦!只是床边架子上,怎么有样东西那么不协调?
我的眼光停在那样有点眼熟的东西上,然后一下子脸红了起来。
那双白色的,有一只跟断了的高跟鞋,摆在那里。
“你还真的是恋鞋癖啊,需要我再帮你买几双吗?”
他笑笑:“别把我说得像个变态,你该知道的。”
“我爱上的不是鞋子,而是鞋子的主人。”
歌声响起,是ElvisCostello的She。
She/MaybethefaceIcan-tforget/Atraceofpleasureorregret/MaybemytreasureorthepriceIhavetopay/Shemaybethesongthatsummersings/Maybethechillthatautumnbrings/Maybeahundreddifferentthings/Withinthemeasureofaday.
她,也许是我无法忘记的容颜;也许是欢乐或遗憾的痕迹;也许是我获得的至宝或是我要付出的代价;她,也许是夏天里欢唱的歌;也许是秋天里带来的凉意;也许是百种不同的事物,却出现在一天之内。
Shewhoalwaysseemssohappyinacrowd/Whoseeyescanbesoprivateandsoproud/Noone-sallowedtoseethemwhentheycry……
她,在人群中看上去是那样的快乐;她的眼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骄傲,没有人可以看到她的泪颜。
他看着我的眼,也许看到了里面的泪光吧,于是,轻轻的吻住了我的唇。
She/MaybethereasonIsurvive/ThewhyandwhereforeI-malive/TheoneI-llcarefor/throughtheroughandreadyyears/MeI-lltakeherlaughterandhertears/Andmakethemallmysouvenirs/ForwhereshegoesI-vegottobe/Themeaningofmylifeis/She,she,she
她,也许是我幸存下来的理由,是我活到此刻的原因,是我在任何时候都无法不去关心的人。我,我会珍惜她的笑和泪,把她的每一丝情绪当作珍宝。如影随形,我生命的意义就是她,她,她。
Elvis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又在“she”之间低了下去,他的吻也是。到了音乐停止时,他放开我的唇,走到门旁边。
“老哥,别偷看了,想看就进来吧!”
房内三人有着不同的神情。
我不用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红到什么程度,Kiss也就算了,竟然还在别人的“观赏”下毫无知觉的沉浸其中。而那个“别人”一脸青色,我发誓要是宰人不犯法的话,他一定到厨房抽把菜刀劈了我。肇事者倒是满面春风,笑得像是从地上捡到……嗯,多少钱对他算是largeamount呢?想不出来,算了,放弃这个比喻,笑得像是偷腥的狐狸……(好像有点不对)
“阿逸,你怎么可以……嗯,这么自暴自弃呢?第一次主动把女孩子带回家,竟然还是这么……嗯……”罗安的话终结在罗逸冷冷的眼神中。
“她是我要的人,是我这么多年唯一真心想要的人。”罗逸把手搭在罗安肩上,应该用了暗劲,罗安瑟缩了一下,“老哥,即使是你,如果伤害了她,我也不会放过。”
“阿逸……阿逸……你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威胁你老哥……”罗安英俊帅气的脸皱成了一团,眼泪几乎快掉出来了。虽然对罗逸的宣言很不以为然,我还是不自禁的笑出声来。恋父恋母恋兄恋姐我都见过,有恋弟情结的男生倒是第一次遇上。
“大少爷,二少爷,韩小姐,夫人让你们下去吃饭。”多好笑,上次我在这里也是充当小妹的,现在却升为别人服侍的对象。
我先借电话打了个长途,告诉老爸老妈我在朋友家过年(没说是“男”的“朋友”),不要往寝室打电话了,然后下楼。
我先前一直以为他们家会出去某个饭店狂欢,而不是守着电视看没营养的春节晚会,但显然我错估了他们的传统程度。
没有在上次舞会的大厅,一家四口人加一个我聚在客厅里,电视开着,尽管还没到八点。我们围着桌子坐下,我是绝对不可能坐首座的,罗逸把我塞到他和他母亲中间。
菜一道道上来,我正膝危坐,双眼都不敢乱瞟。
“都不是外人,不要客气,吃饭吧。”罗逸父亲说。
什么叫“都不是外人”啊?通常这么说的话就表示其中有一个是外人了。我多年漂泊,还会不知道吗?
“小雨……啊,我跟着小逸这么叫了,你不会介意吧?”罗逸母亲说。长辈叫我小名是理所当然,我连忙回答:“没关系,大家都这么叫。”
“小雨,尝尝这个,这是小逸特意找厨师做的哦!”自己家的厨师……
“我自己来就好……”等我看清她夹的是什么的时候,我愣了,然后看向整个桌子。
碟子里放着一块大马哈鱼,桌子上的另一道鱼是鳕鱼。有一道汤,竟然是汆白肉。有鸡,是用粉条蘑菇炖的。小碟里,切得整整齐齐的,是红肠和干肠……
我看向罗逸,这下是真的哭了。
“罗逸……你……”
“叫我逸。”罗逸还是一贯的笑容,轻轻搂着我,知道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哭,温柔的替我拭去泪。
所有人都没有动筷子,都在看着我和他。
“他为了你特意在方圆十里搜集东北人,还从哈尔滨运来一堆东西。真不知道你有什么魅力,让阿逸迷成这样。”罗安一脸忌妒羡慕的表情。
“小雨,小逸是真心的。从小到大,他从没有为任何人费这么多心思。”他母亲帮腔。
“我们家里只有这个二儿子最让我担心,他很少执着于什么事情。也因此,他执着起来就不会放弃。”他父亲发话。
“小雨,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自认不是馋嘴之人,却在此刻,为了一桌食物,说出了让我都无法相信会出自自己之口的话:“好啊。”
然后,并着他和他的家人吃掉这一桌东北菜,看了一点也不好笑的春节晚会,给老爸老妈拜年。只是,只是多了一个“罗逸女朋友”的头衔。
只是一个除夕夜而已……节日,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决定?
还是,我真的变成了鸟,可以为食亡? 注册成为畅想会员,享受更多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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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家时我是不吃灶糖的,正如在家时很少吃春饼,来北京后却到处去找一样。我想要的不是灶糖,不是任何的食物,我只是想家了。想念满天的雪,遍地的冰,美丽的树挂,奇绝而抽象的霜花;想念结冰的松花江,贵死人的兆麟公园冰灯,挂着一个大雪花的红博,我念过的学校和住过的家。想念我小小的屋子,大大的书架和花掉我所有零花钱的书。想念我唠叨的爸妈,想念他们鬓边的白发,想念老妈的廉价化妆品,想念老爸的白色长寿眉。
我只是想家了。
今年冬天早就决定不回去的,因为要找工作。到现在这决定也没有改变,只是有点遗憾。遗憾作为学生的最后一年的春节,没有办法和爸妈一起度过。
父母在,不远游。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去,回到真正属于我的家。
“叫我逸,我就给你糖果。”劝我叫他逸是罗逸每天必做的功课,我才不想叫,叫成二声的话岂不成了“姨”?
翻白眼的动作在看见他手里的东西时停下来,我想都不想的叫了声“逸”,然后抢过他手里的灶糖,打开袋子吃了一口。果然,还是甜得发腻的味道,嚼了没几下就变软粘住我的牙。据说灶王爷在小年这天要向玉帝禀告家家户户这一年来的种种情况,人们怕他说坏话,就拿灶糖给他吃,封住他的嘴。我不是打小报告的人,也不会被灶糖所收买,吃灶糖只是为了应景与想念。在这雪下成雨的北京想念家中那一片白。
“要知道这招这么有用,我早就买一车灶糖送你了。”罗逸看着我,笑着。
“这只有在今天才好用,罗逸大人。”一车?我可不想吃到牙疼。
“那至少叫满一天嘛!”讨价还价。
“好好。”懒得理他,我随口回答。“对了,你是从哪里买到这个的?北京不过小年的,不是吗?”
“Secret.”他神秘兮兮的说,“如果现在就说的话,过两天就不好玩了。”
哼,不说就不说!谁甩你!
小年耶!虽然好像大家是不过这个的,我还是拿灶糖出去给罗逸的大秘书许小姐分。没想到秘书室里有好几个人,其中还有老熟人:陈颖和陶玲。
隔夜仇不要记,这是家训。我把糖分给大家,笑着说:“今天是小年,不知道你们过不过,反正是要吃灶糖的,要是怕长胖就算了。”
她们很给面子的都吃了,然后开始问我工作的种种。陈颖的话题在罗逸身上绕来绕去,眼中还冒出那种少女漫画的星星。真佩服罗逸啊,招蜂引蝶的功夫硬是了得。
不过说起罗逸在工作上的表现,还真的不能不称赞他一下。他的能力绝佳,处理事情决断而井井有条,很多地方都让我不能不佩服。也难怪会招来这么多爱慕的眼神啦!
“哎,真羡慕你啊,可以每天看到经理。”陈颖叹了口气,“经理什么都好,就是太冷淡了,平时很少和我们说笑,想表示什么都没有办法。”言下竟是暗示我了。
就算我初出社会也不要这样嘛!我有这么白痴吗?虽说不记仇,但这种事情,还是自己努力吧。媒人我是不做的,他们gotobed了,我就一边凉快;他们quarrel了,我就是千古罪人。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太危险了。
“冷淡?你在说谁啊?”我不确定我们说的是一个人。我的顶头上司是一个嘻嘻哈哈,总是威逼利诱我的人,哪里冷淡?
“罗经理啊,他总是一副酷酷的样子。虽说他这样很帅,但是也要给大家一点机会嘛!”
……洛方是罗逸他老爹创立的,大概有不少姓罗的亲戚在这里当经理吧。
“不过也是,他出入带的女人都是千金小姐,世家之女。像我们这种白领,即使工作上表现的再出色,也不在他选择的范围内吧!”陈颖说,顺便捧捧自己。
心情忽然变差起来,想起先前见过的几位(我们出去吃饭时常常会偶遇熟人)千金小姐的面孔。灶糖粘住了牙,甜的发腻,甜的发苦。
快过年的时候人们都是忙碌的,即使我独自一人呆在寝室,校内人烟稀少,也还是感觉得到新年的气氛。
第一次在北京过年,当年二十八(今年只有二十九,没有三十)晚上鞭炮响起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北京也是可以放鞭的。我们寝室有一个很大的阳台,我趴在窗户上,看着缤纷的烟花。我是很少放鞭的,小的时候可能还放过什么“夜明珠”之类的鞭炮,长大一点以后就再也没有碰过了。也许放鞭也是一种乐趣,但是我只要看着别人放就够了。还可以省一点钱,又不会有危险,乐极生悲不是一件好事。
我们公司一共放七天半的假,明天是最后半天上班。一些家在外地的职员可能就很难赶回去了,我倒是完全无所谓,反正我是不回家的。
晚上往家里去了电话,爸妈现在失业中,时间是最多的。他们叮嘱我要多买点东西,明天要是有北京同学或朋友邀我去她家过年,就答应吧。
我有朋友,而且有很多。我并不是那种很难相处的人,尤其是对陌生人而言。但是我没有特别好的朋友,所有人只是泛泛之交,在一起时嘻嘻哈哈,谈天玩闹,却从来不诉说心事。在热闹的人群中,我常常感觉到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不想融入谁的世界,谁也不会融入我的世界。所以,即使有人邀我,我也不会去的。我宁可在寝室玩电脑看电视过通宵,享受着一个人的快乐和寂寞——寂寞其实是一种享受,当你学会品尝它的时候。
所以,我宁可一个人寂寞,并着远在哈尔滨的爸妈。
除夕的白天,大家都没有做事的心情,聊天混时间,也混到了中午。
我拿起包包,一句“Aurevoir”(法语“再见”)说完就冲出门。
“小雨!”罗逸在喊我,我只好折回门口:“什么事?”
“今晚你在哪里过年?”
“寝室。”我耸耸肩,摊开双手。
“到我家好吗?”他淡淡的说,好像只是要请我吃饭。
我呆掉了。他家,模糊想起,是那天那座城堡一样的别墅。
这次,我要坐在他的宝马上,穿着玻璃鞋,被鸽子护送到他的王宫,嫁给他吗?
心中酸酸的,又有种流泪的冲动:“不好!”然后,夺门而出。
走在街上,我咬紧了牙。
他是什么意思?把我带回他家吗?在这种该合家团圆的日子里,让我插在别人的团圆之中,和大家一起笑闹?
没那么简单吧?他是什么家庭出身,他的父母会允许他带回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还要一起过除夕?而我又要以什么身份到他家去?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这样也太唐突了,更何况我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切简直莫名其妙极了,而我的心慌乱的不得了。我不想进入他的世界,一点都不想。
“小雨!”后面传来他的声音,我头也不回的继续走着。
“小雨!”路况很好,他开着车,一会儿就超过了我。他下车,紧跑几步追上我。
“小雨,你一个人过年很寂寞,到我家来一起玩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一个人就活不了。
我止住脚步,和他面对面:“我不要!”
“小雨,我想让你见见我的家人,也让他们见见你。”很少看到他这么着急的样子,焦灼的眼似乎想要告诉我什么。
“我为什么要见你家人?我只是一个小职员,您家人见我干什么?”又不是带女朋友回家见父母,什么嘛!
“我……”他少见的焦灼之后是少见的迟疑。留他一人立在人行道中央,我继续往前走。
“我喜欢你!”身后的声音缓慢而清晰。
路旁不知是哪家店在放-NSync的歌,放的是那首“ThisIPromise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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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所谓的永远在哪里,但当我听到“I-velovedyouforever/Inlifetimesbefore”伴随中的“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几乎就这样傻掉,直到永远……
在傻掉的时候,他拉着我上了车。当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在他家门口了。
我来过这里,当初的舞会就是在这里开的。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再来这里,还是作为客人,而非小妹。
他拉着我的手下了车,一直走到他家客厅。客厅里人员简单,有他的父母和他哥哥。
他父亲,也就是洛方的创始人,是一个很擅长交际的中年男子。我的局促不安在他的说笑中减少了不少。他母亲则是一个温柔和蔼的人,长得很美,对我也非常客气。他哥哥罗安……
他哥哥罗安是一个非常帅的帅哥,即使在没有审美观的我的眼中。我想就是电视上的明星也没有几个会比他帅了吧!这种男人简直就是用来谋杀视神经的。但是他一张俊脸绷的死紧,黑而深邃的眼狠狠的瞪着我。奇怪,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他吗?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态度啊?
“小雨,去我房间里看看吧!”我对着罗安发呆时,罗逸眼中闪过一丝不安,站起身来对我说。
“男生的房间是最危险的地方,我才不去。”这是一项调查的结果,证明很多人的第一次本垒都是在男友的房间打出的。
“你有那么大魅力吗?”罗安冷冷的说。
“她有。”罗逸正视他老哥说,“但是我会克制。”
喂喂喂,主角在这里,你们在说什么啊?
“韩小姐,你就去吧。如果我二儿子忽然变成了狼,你可以喊出来。我们这栋房子的隔音设施还没好到那种程度。”他老爸发话。
就算听得到我喊,你们会帮我还是帮你们的儿子?这句话根本就等于没说嘛!
不过想一想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他们家我都进来了,要是真有危险,也不在那一两层门。
和他两人,总好过在这里和他哥哥大眼瞪小眼吧(小眼是我,呜呜呜……)。
而且他的人格,其实还算可信。
他的房间很大,当然大过我们住了六个人的寝室,也大过了我哈尔滨的家。家里四十平米的使用面积曾让我认为“很大”,现在却只能说是麻雀窝——又是麻雀,呵呵。
吸引我视线的自然不是大大的屋子,而是占了一面墙的书,和另一面墙的CD。书想必没有北图全,所以我直接跑到了CD那里。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pop、R&B、摇滚、乡村……我几乎眼花缭乱了。拿了一张NotingHill(诺丁山)的原声碟塞到一旁的CD机里,我开始巡视他的书。
他的书如我所想,有很多是很“正经”的,也有很多是外文的。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那一排的武侠、悬疑、SF甚至于漫画。看来“老”男人也是可以很Fashion和幼齿的。
我顺手拿起几本书翻了起来,不知不觉就忘了身边还有活人站着。
“看来我的房间、我的人都没有我的书重要。”他走到我身后,埋怨着。“第一次有人进了我房间什么都不看就扑到CD和书上的。”
那看什么?说话拐来拐去的,不就是想让我仔细看看他房间吗?我抬起头,草草扫过一眼。我的奇特审美观放在美学上就是与众不同,室内装璜之类的是别想让我欣赏的。
嗯,蓝色,我喜欢。白色,明亮。木材质的家具算是这几年的流行吧,他弄得不算俗。还不错啦,而且很整齐,男生房间能这样很不容易哦!只是床边架子上,怎么有样东西那么不协调?
我的眼光停在那样有点眼熟的东西上,然后一下子脸红了起来。
那双白色的,有一只跟断了的高跟鞋,摆在那里。
“你还真的是恋鞋癖啊,需要我再帮你买几双吗?”
他笑笑:“别把我说得像个变态,你该知道的。”
“我爱上的不是鞋子,而是鞋子的主人。”
歌声响起,是ElvisCostello的S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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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许是我无法忘记的容颜;也许是欢乐或遗憾的痕迹;也许是我获得的至宝或是我要付出的代价;她,也许是夏天里欢唱的歌;也许是秋天里带来的凉意;也许是百种不同的事物,却出现在一天之内。
Shewhoalwaysseemssohappyinacrowd/Whoseeyescanbesoprivateandsoproud/Noone-sallowedtoseethemwhentheycry……
她,在人群中看上去是那样的快乐;她的眼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骄傲,没有人可以看到她的泪颜。
他看着我的眼,也许看到了里面的泪光吧,于是,轻轻的吻住了我的唇。
She/MaybethereasonIsurvive/ThewhyandwhereforeI-malive/TheoneI-llcarefor/throughtheroughandreadyyears/MeI-lltakeherlaughterandhertears/Andmakethemallmysouvenirs/ForwhereshegoesI-vegottobe/Themeaningofmylifeis/She,she,she
她,也许是我幸存下来的理由,是我活到此刻的原因,是我在任何时候都无法不去关心的人。我,我会珍惜她的笑和泪,把她的每一丝情绪当作珍宝。如影随形,我生命的意义就是她,她,她。
Elvis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又在“she”之间低了下去,他的吻也是。到了音乐停止时,他放开我的唇,走到门旁边。
“老哥,别偷看了,想看就进来吧!”
房内三人有着不同的神情。
我不用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红到什么程度,Kiss也就算了,竟然还在别人的“观赏”下毫无知觉的沉浸其中。而那个“别人”一脸青色,我发誓要是宰人不犯法的话,他一定到厨房抽把菜刀劈了我。肇事者倒是满面春风,笑得像是从地上捡到……嗯,多少钱对他算是largeamount呢?想不出来,算了,放弃这个比喻,笑得像是偷腥的狐狸……(好像有点不对)
“阿逸,你怎么可以……嗯,这么自暴自弃呢?第一次主动把女孩子带回家,竟然还是这么……嗯……”罗安的话终结在罗逸冷冷的眼神中。
“她是我要的人,是我这么多年唯一真心想要的人。”罗逸把手搭在罗安肩上,应该用了暗劲,罗安瑟缩了一下,“老哥,即使是你,如果伤害了她,我也不会放过。”
“阿逸……阿逸……你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威胁你老哥……”罗安英俊帅气的脸皱成了一团,眼泪几乎快掉出来了。虽然对罗逸的宣言很不以为然,我还是不自禁的笑出声来。恋父恋母恋兄恋姐我都见过,有恋弟情结的男生倒是第一次遇上。
“大少爷,二少爷,韩小姐,夫人让你们下去吃饭。”多好笑,上次我在这里也是充当小妹的,现在却升为别人服侍的对象。
我先借电话打了个长途,告诉老爸老妈我在朋友家过年(没说是“男”的“朋友”),不要往寝室打电话了,然后下楼。
我先前一直以为他们家会出去某个饭店狂欢,而不是守着电视看没营养的春节晚会,但显然我错估了他们的传统程度。
没有在上次舞会的大厅,一家四口人加一个我聚在客厅里,电视开着,尽管还没到八点。我们围着桌子坐下,我是绝对不可能坐首座的,罗逸把我塞到他和他母亲中间。
菜一道道上来,我正膝危坐,双眼都不敢乱瞟。
“都不是外人,不要客气,吃饭吧。”罗逸父亲说。
什么叫“都不是外人”啊?通常这么说的话就表示其中有一个是外人了。我多年漂泊,还会不知道吗?
“小雨……啊,我跟着小逸这么叫了,你不会介意吧?”罗逸母亲说。长辈叫我小名是理所当然,我连忙回答:“没关系,大家都这么叫。”
“小雨,尝尝这个,这是小逸特意找厨师做的哦!”自己家的厨师……
“我自己来就好……”等我看清她夹的是什么的时候,我愣了,然后看向整个桌子。
碟子里放着一块大马哈鱼,桌子上的另一道鱼是鳕鱼。有一道汤,竟然是汆白肉。有鸡,是用粉条蘑菇炖的。小碟里,切得整整齐齐的,是红肠和干肠……
我看向罗逸,这下是真的哭了。
“罗逸……你……”
“叫我逸。”罗逸还是一贯的笑容,轻轻搂着我,知道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哭,温柔的替我拭去泪。
所有人都没有动筷子,都在看着我和他。
“他为了你特意在方圆十里搜集东北人,还从哈尔滨运来一堆东西。真不知道你有什么魅力,让阿逸迷成这样。”罗安一脸忌妒羡慕的表情。
“小雨,小逸是真心的。从小到大,他从没有为任何人费这么多心思。”他母亲帮腔。
“我们家里只有这个二儿子最让我担心,他很少执着于什么事情。也因此,他执着起来就不会放弃。”他父亲发话。
“小雨,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自认不是馋嘴之人,却在此刻,为了一桌食物,说出了让我都无法相信会出自自己之口的话:“好啊。”
然后,并着他和他的家人吃掉这一桌东北菜,看了一点也不好笑的春节晚会,给老爸老妈拜年。只是,只是多了一个“罗逸女朋友”的头衔。
只是一个除夕夜而已……节日,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决定?
还是,我真的变成了鸟,可以为食亡? 注册成为畅想会员,享受更多便捷!